2女歌星申诉歌厅刻薄 酒客不还挂花钱 老板要歌星买单

左小姐(右)两个月交不出房租,房东(左)一问之下,才知道她在工作上出现了问题。
左小姐(右)两个月交不出房租,房东(左)一问之下,才知道她在工作上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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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歌星申诉,歌厅老板设下刻薄条例,酒客挂花不还钱,竟要她们买单。两人四个月来薪水经七除八扣,已经所剩无几,有时还得倒贴。

去年12月,来自中国湖北的左小姐(25岁)来新打拼,在小印度三龙路(Sam Leong Road)一家歌厅当歌星,以为能赚上一笔可观的收入。她在本地申请的是为期六个月的表演艺人工作准证。

日前她受访时称,歌厅老板在开工前告诉她,每月挂花费只要达到6000元,就可获得1000元底薪及一半的挂花金额。但实际结账时,公司还会从她的薪资扣除各种“杂费”,包括顾客刷卡的5%卡费、3%“小弟小妹”(侍应生)等,挂花金额的“分红”也会大大“缩水”。

刚工作的两个月,左小姐的挂花业绩都超过6000元,第一个月更达到8100元。她说:“可第一个月时,扣除了那些杂费,我收到的薪水只比3000元多一点。”

另一名不愿具名的女歌星(27岁)表示,除了上述种种巧立名目的扣法,真正令她们不满的,其实是歌厅设下的“挂花条例”。“酒客挂了花,如果不给钱,我们就得自掏腰包,给他们‘补洞’。”

她举例,酒客说好挂花200元,最后却“不认账”,被挂花的歌星就得付清这笔款项。

问题是,她们其实也不知道是哪些酒客挂花不认账,因为老板一般在月底结账时,才会一次过“清算”,根本无从确认。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3月25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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