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校长涉性侵案 少年为了学业愿单独与被告出国

受害者声称,遭被告非礼的可能不止他一人。(档案示范照)
受害者声称,遭被告非礼的可能不止他一人。(档案示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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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前副校长涉嫌对男生做出猥亵行为案续审,辩方律师问受害者,若他真遭被告猥亵性侵,为何还会单独与被告出国,会邀请被告一家出席军训毕业礼?受害者辩解,说他为了学业,一些难关都要克服。

目前55岁的男被告在2003年至2006年之间犯案,事发时40多岁。他当时是本地中部一所小学的副校长。

他面对11项包括对男生做出猥亵行为、非自然性行为、以及触犯影片法令的控状,当中有6项与口交有关。

被告代表律师在盘问受害者时问到,受害者就读的学校有性教育课,学校里也有辅导员。若被告针对受害者做出不道德行为,受害者应该知道,也应该会通知学校辅导员。

不仅如此,律师也在庭上呈上多张被告与受害者到韩国、日本以及亚庇旅游,以及受害者邀请被告一家出席受害者军训毕业礼的照片。

律师提出质疑,指被告若真非礼受害者,他为何还会愿意单独与被告出国,拍照时为何还会笑得灿烂?

受害者解释说,若说出真相,将会影响被告以及他的家人。加上被告2008年至2009年间动过心脏手术,他对被告一家亏欠太多,因此认为只要被告不会对他性要求,他还是愿意陪被告出国,并照顾他。

受害者也说,他来新加坡是为了读书考好成绩,为了不辜负母亲对他的期望,一切难关和痛苦都要克服和忍耐。

或有另一名受害者

受害者庭上透露,被告曾说过,他与一名男学生也做过“类似”事情。

受害者之前在供证时,称被告在2004年给他看一些有关自慰的文章,误信被告的话,以为男人替男人手淫是正常的。不过辩方律师指出,那些文章是被告在2002年打印的,另做其他目的,不是专程打印给受害者看的。对此受害者否认,并表示在他之前,或有另外一名受害者。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3月29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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