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男子骑电动踏板车载着妻子,见到有人迎面而来反而加速,撞倒7岁男童还大骂“干嘛挡住我的路”,今早(4月3日)在疏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下,被罚款1500元。他的电动踏板车也被充公及销毁。
被告杜艾文(22岁),上个月联同另外两名涉及电动踏板车撞伤人的男子,一起被控上法庭。
他被控于去年11月14日下午大约2时10分,在兀兰44道第549座组屋的行人走道上,撞倒了一名7岁男童。
案情显示,受害男童当时刚放学,在父亲吴志翔(35岁,保险经纪)和父亲朋友马国峰(34岁)的陪同下步行回家,路经案发行人走道。
他们当时见到被告载着妻子,开着电动踏板从反方向驶来,于是一行三人往行人道的左边靠,想要让路给被告。
当被告接近受害男童一行人时,猛踩油门加速。就在这时候,受害男童踏向右边,结果遭到迎面而来的被告撞上,被告、被告妻子和受害男童都跌倒在地。男童父亲当时在接受本报访问时陈述,儿子当时被撞飞两米,后脑勺撞地,儿子痛的当场大哭。怎知驾驶踏板车的杜艾文一下车,就指着7岁男童大骂:“你干嘛挡住我的路!”
吴志翔见状,气得找杜艾文理论,可是他却举起拳头,要向他挥拳。“我看他不可理喻,于是马上报警。”
杜艾文见势头不对,本想离开,但被吴志翔的朋友抓住,警方不久后赶到现场。
男童后来被带到医院接受治疗。根据医疗报告,男童右脸颊淤青、左手受伤,但没有骨折。男童事发后受到惊吓,呕吐了三次。
被告是在疏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下被控,面对最高刑罚2500元罚款,或监禁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
法官今早庭上判被告罪名成立,并指出被告是初犯,而且男童伤势不算严重,因此判他罚款1500元。
法官也下令警方充公并且销毁被告的电动踏板车。(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4月3日的《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