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馆单方面提出新规定 雇用印尼女佣须购买新保险

印尼大使馆要求雇用新印尼女佣和为女佣续约的雇主,购买履行雇佣合约的保险。(档案照)
印尼大使馆要求雇用新印尼女佣和为女佣续约的雇主,购买履行雇佣合约的保险。(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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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部昨天(5月8日)发文告说,驻新加坡印尼大使馆已通知外籍女佣中介,雇用印尼女佣的雇主都得购买一个全新的6000元保险,这是印尼大使馆单方面的要求。除了马来西亚帮佣,雇主目前也须为每名外籍女佣承担5000元保险按柜金,新保险与这个规定无关。

雇用新印度尼西亚女佣或与印尼女佣续约的雇主,上月起须一次过多缴付70元保费,承诺履行雇佣合约。雇主们即日起会收到人力部的通知。

人力部昨天发文告说,驻新加坡印尼大使馆已通知外籍女佣中介,雇用印尼女佣的雇主都得购买一个全新的6000元保险,但这不是新加坡政府的规定,而是印尼大使馆单方面的要求。

换言之,人力部不会向不购买新保险的雇主采取任何行动。

文告说:“人力部已向印尼大使馆和印尼人力部说明,我国已有周全的法律框架来保护所有外籍女佣,没必要再推出确保雇主履行雇佣合约的保险。”

除了马来西亚帮佣,雇主目前须为每名外籍女佣承担5000元保险按柜金,新保险与这个规定无关。

若雇主违约 须缴付高达6000元罚金

据人力部了解,雇主雇用新印尼女佣或为印尼女佣续约,须向大使馆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新保险,并签署大使馆制定的标准雇佣合约。到印尼大使馆为女佣更新护照或处理文件的雇主也须这么做,并签署新雇佣合约。

人力部文告说,如果雇主违约,他可能须要缴付高达6000元的罚金。保险公司会先替雇主缴交罚金,再向雇主索回这笔款项。

然而,印尼大使馆并没注明何谓违约,也没说明指定雇主缴交6000元之前,是否会为雇主开辟调解或其他化解纠纷的渠道。

印尼大使馆在《联合早报》昨晚截稿前,没有就推出新保险原因、具体违约行为和是否有调解途径等提问,做出回应。两家指定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和利宝保险(Liberty Insurance)也同样没有回答《联合早报》的询问。

大使馆今年较早时曾告诉《海峡时报》,新保险确保雇主履约,以更好地保护印尼客工。发言人当时说,新加坡是印尼实行履约保险的第一个地点,但他表示这项决定并非因特定事件触发。

截至去年12月,新加坡雇用了近25万名外籍女佣,印尼是外籍女佣主要来源国之一。

除了印尼,菲律宾是另一个女佣主要来源国。1995年,菲佣弗洛尔(Flor Contemplacion)因谋杀罪名成立被正法后,不少菲律宾人要求政府加大保护客工的力度。菲律宾隔年要求新加坡雇主购买履约保险,透过中介购买者须一次过缴付约40元,若违约则须缴2000元罚金。

人力部即日起发通知信给聘用印尼女佣的雇主,敦促他们在购买新保险前细阅和理解其中条款。信函指出,履约保险条款显示,“印尼大使馆要你缴罚金,不需要证明你有犯错”。

信函也表示,不接受条款的雇主,可考虑雇用其他国家的女佣或转而雇用以部分时间性质工作的女佣。

人力部也要求女佣中介在雇主购买新保险或签署印尼大使馆的雇佣合约前,向雇主解释清楚条款,并要求他们以书面方式确认明白个中含义,包括确定必要时有能力支付6000元罚金。

外籍女佣已有很强保护 杨木光:不明白新保险意义

全国职工总会助理总干事兼家庭佣工中心主席杨木光表示,新加坡已经为所有外籍女佣提供很强的保护,他不明白印尼大使馆为何还要推出6000元保险。

他说,由于不清楚在怎样的情况下会被视为违约,雇主向中心表达他们的担忧。

“家庭佣工中心吁请印尼大使馆说明违约情况,以及调解和化解纠纷的程序。我们也希望更了解这个新保险如何让外籍女佣受益,因为我们担心成本其实会转嫁到女佣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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