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印尼女佣偷看76岁老妇的银行卡密码,趁着老妇睡觉时偷卡,在一个半月内盗刷4万多元,买黄金买首饰还上美容院签配套。
被告是26岁女佣伊卡诺茵达(Eka Nur Indah,译音),面对71项控状。控方针对其中18项刑事法典第379条文的偷窃罪提控,其余由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受害者是76岁的老妇余洁茜(音译),是女佣雇主的妻子。
案件发生在去年6月9日至7月18日期间。根据案情,女佣在之前从老妇的小本子偷看到银行卡密码,后来决定偷卡盗刷现金。
根据案情,女佣趁着老妇睡觉或在客厅看电视时,找机会偷取银行卡。她之后将银行卡带到义顺地铁站或纳福城(Northpoint City)商场内的提款机,盗取银行账户里的现金。
案情显示,被告起初只从提款机盗取300元及500元,后来则越来越大胆,每次盗取1000元现金。在去年7月18日,被告还到了美容院刷卡,购买720元的美容配套。
案情透露,被告将盗取的钱汇回印尼,还到忠邦一带和纳福城商场的珠宝店买黄金首饰及购买三星手机。
主控官林于晖副检察司表示,被告违背了雇主对她的信任,在短时间内盗取了4万1213元,需要严惩来起到阻吓作用。
法官同意控方的说法,最终判被告坐牢12个月。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6月1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