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苦主控诉碧桂园拖延不给合同原版副本、制造假签名、擅改合约内容,发展商则否认指责,表示不存在篡改合同情况,全程有律师监控。
《新明日报》昨日(6月24日)报道,45名屋主包括30多名新加坡人,指买卖合约内容疑遭窜改出现两版本,昨早集体到新山警局报案。
多名苦主昨日异口同声表示,当时在合约每一页都签名,但之后却只收到一份只有最后一页有他们签名的合约。
翟女士(47岁,会计师)告诉《新明日报》:“当时我们曾要求一份合约副本,隔了将近一年才拿到合约副本。”
其中一名苦主也揭露,怀疑发展商伪造他的签名,在多个银行文件上模仿他的签名,但被他识破。
多人无第一版本合约副本
多名苦主也申诉没有第一个版本的合约副本,无法发现第二部本遭修改的部分。其中一名狮城苦主何先生(商人)在当初坚决索取合约,之后更凭这份文件得以在仲裁庭上诉成功。
“当时申请仲裁是因为他们给错楼层,我要求赔偿,但是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合约可能遭窜改,仔细对照才发现是因为发展商取消建造两个楼层的停车场,导致楼层发生变化。此外,房屋的土地面积也缩水7%,从原本的4万4856平方米减少到4万1866平方米。”
另一名狮城苦主江芳(50岁)则表示,合约内容也从“没有抵押方”转变为“以当地某某银行为抵押方”,令多名苦主担心发展商为剩下借贷利息,而将土地抵押给银行,怕发展商若无法偿还债务,土地有可能被银行收回。
发展商:遵循马国法律
发展商回复询问时则发布声明否认篡改买卖合约,一切严格遵循马来西亚政府制定的法律规定,碧桂园金海湾并不存在任何篡改合同的情况。
声明指马来西亚房屋买卖合约必须使用政府规定的范本,买卖合约的准备、起草、签署和备份,全程也有买卖合约律师(SPA Lawyer)见证。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房屋买卖合约不必每页都有小签,业主在签字页签名后,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就视作有效。金海湾所有业主合同签署过程也由律师见证,处理的律师都持有合法执照和证件。”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6月25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