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持刀架脖子 少年强奸阿嫂

17岁少年涉及持菜刀劫色。(档案照)
17岁少年涉及持菜刀劫色。(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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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妇女外出遇梦靥,在一个组屋单位涉及惨遭17岁少年劫色,少年被指手持菜刀架脖子,对她霸王硬上弓!

这起令人发指的事件,发生在去年年底的一个深夜,地点在北部一个组屋单位内,而受害者受到保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足以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本案被告是一名17岁的施姓少年,是本地永久居民。他面对至少三项控状,其中包括一项抢劫及一项强奸罪的控状。据了解,受害妇女当时外出到事发地点的组屋,相信是要去那里找朋友。

岂料,当她来到这个单位,被告和两名同为22岁的男女同党不知何故出现,他们被指持菜刀掐着她的脖子,抢走她身上总值数百元的现金、手机及香烟。

得逞后,被告竟涉及色心大起,拿着菜刀要受害妇女就范,对她霸王硬上弓,将她蹂躏。据知,妇女在过程中受伤,事发后报警揭发。被告及两名同党之后被警方逮捕,已被控上庭。落网被告为何能进入事发组屋,目前还不知道。

根据资料,22岁的男同党也涉毒,手机也被卫生科学局起获进行搜证工作,本案被告涉及的强奸案将由高庭处理。

罪成可监20年鞭12下

少年共面对至少三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20年,打鞭至少12下。

被告面对的包括抢劫、偷窃及强奸的控状,抢劫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少5年,最长20年,以及打鞭至少12下。

而抵触刑事法典379(偷窃)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七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对监禁和罚款或鞭刑。

根据刑事法典,被控第375节“强奸”条文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20年,也可能被判罚款或鞭刑。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7月10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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