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被指在学校发展项目的合同管理方面监督不力,导致账目总结拖延,以及发生在合同更改未获批准就施工等状况。
根据审计署报告,教育部是聘用顾问来管理学校发展项目。
审计署前天公布的公共部门年度审计长报告指出,教育部在被查的30份建筑合同中,没有按照合同在完工13个月内总结账目,而是拖延了三个月至3.7年不等。这些合同中被拖欠的款项总值1361万元。
当中,有14个最终审结账目在截至今年1月,即工程完工9个月至3.7年后,仍未发出。
此外,审计署也发现教育部约65%被查的更改合同未经批准就施工。教育部也没有妥善记录工程更动,结果多支付了约15万4900元。
审计署指出,拖延发出最终审结账目将延误付给承包商的最后款项。这可被视为不公平的商业做法,因为这会影响承包商的资金周转。
审计署在2013/2014财年也曾对教育部提出相同观察,但此次的审查却发现疏失次数和延误的时间都有所增加。
教育部指出,他们认同在学校发展项目中,即时签发最终审结账目的重要性。教育部正同顾问合作,并将在年底前把14项待签发的最终审结账目发出。
教育部已展开程序,索回因合同更动,而多支付的15万4900元。
未来,教育部会要求顾问定期提交状况报告,及妥当记录顾问如何为合同没有列出的工程更动进行估价。教育部也将检讨内部流程,确保合同修订工程不会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