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富婆争300万私宅 商人称出150万买屋 证据不足败诉

八旬狮城商与六旬香港富婆在13年前花了310万2300元联名购买圣马丁通道的私宅。(饶进礼摄)
八旬狮城商与六旬香港富婆在13年前花了310万2300元联名购买圣马丁通道的私宅。(饶进礼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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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狮城商与六旬香港富婆13年联名买东陵一带价值300万元的私宅,11年后两人闹翻,富婆称独自还房贷多年,要将商人除名。商人则声称自己有份出钱,况且两人曾是“有实无名”的夫妻,反诉对方。法官认为商人证据不足,判富婆胜诉。商人不满裁决提出上诉。

根据判词, 起诉人吴素幸(Ng So Han)是香港公民,目前60多岁,她是在1989年和如今八旬本地商人王昌武(Wong Sang Woo)认识。

对于两人之间的关系,双方都持有不同的意见,王昌武指两人是“有实无名”的夫妻,但吴素幸指她们没有注册结婚,只是同一屋檐下的合伙人,指两人都和“各自的家庭”生活。

在2005年,两人花了310万2300元联名购买了位于圣马丁通道(St Martin’s Drive)的私宅单位,当时他们在香港有生意合作,是多间服装公司的合伙人。

吴素幸在2016年起诉王昌武,指王昌武并没有为私宅做出任何贡献,因此要求王昌武除名,但王昌武反诉吴素幸,要求她将私宅售出,交出一半收益,或吐出他所贡献的154万1700元,也索取这几年来出租私宅的部分收益。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双方虽然联名买私宅,但王昌武没能证明他有共同承担房贷的意图。虽然他指自己曾给吴素幸154万多元,但无法证明是为了还房贷才将钱给富婆。

王昌武也指两人感情恩爱,才会在购买房子时决定共同拥有,并出示两人一起出国旅游的照片为证。法官指出,王昌武虽然证明了两人超越生意上的关系,但没有证明关系亲密,两人也没有注册结婚。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7月20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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