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脚车被撞 老翁半身瘫索赔逾71万

73岁老翁赖高洋今早在妻子及女佣的陪同,前来高庭。
73岁老翁赖高洋今早在妻子及女佣的陪同,前来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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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岁老翁骑脚车遭轿车撞,入禀高庭向26岁司机索赔超过71万元,今早开庭审理。

这起车祸发生在2016年7月30日,凌晨6时30分,地点是武吉巴督路往蔡厝港方向。

原诉人赖高洋(73岁)在车祸发生时是一名叉车(forklift)驾驶员,答辩人是26岁私召车司机谢凯杰。

根据呈堂的索赔书,老翁骑着脚车在双黄线上行驶,来到武吉巴督西7道的路口处,却遭私召车司机从后方撞上,老翁下半身当下就失去知觉,送往救治后,发现他脑震荡、脊椎盆骨等8处受伤,脊椎伤势严重导致他半身不遂,往后都得靠轮椅代步。

此外,他下半身毫无知觉,也无法如厕,只能以纸尿片以及尿袋排泄。

老翁在庭上激动地拍打自己的双腿说:“要不是撞成这样,我可以活得很自在。”

双方针对未来收入损失一万元、受害者承受的痛苦4000元以及医药费1万2983元达成共识。

开庭陈词中,诉方列出老翁医药费、请看护的费用等总值71万1138元1角8分的费用,其中单一最大笔的是老翁今后的医药费、请看护、购买医药器材的费用,共45万8100元。

今早老翁上证人栏,经过律师盘问及引证,本案将展至11月,料两名替老翁看诊的医生将出庭供证。

早前法庭已裁定肇祸司机需为车祸负95%的疏忽责任。(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7月24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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