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豪放女公然在全岛各组屋区的走廊、楼梯间拍摄露骨性感甚至裸照,还放上网“炫耀”,遭公众炮轰:“实在是有伤风化”!
有网友日前发布一名豪放女的多张性感照,而这名看起来20多岁的女郎,自称来自马国,是本地永久居民,目前是行政文员,已婚但没孩子。
网友表示,这些照片本月被放上网,根据照片背景来看,大多是组屋的楼梯间或是走廊。
豪放女在这些公共场所仅穿性感内衣,或是掀开裙子拍私处照,也有一些是裸体背对镜头而拍。她似乎也不看时间,即使是大白天也照样大胆地在走廊拍性感照。除了组屋区,她也到户外脱下内裤拍照。
律师:公共场所裸露触法
律师陈荣生受访时说,女郎在公共场所裸露、仅穿内衣或衣不蔽体的做法已触犯杂项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3个月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元,或两者兼施。
此外,女郎或其他人将这些照片放上网也触法,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三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他也说,对方的友人因协助拍照或散播这些照片,也可能触法。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9月1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