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穿上时的失措,到脱下时的彷徨。这或许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五天。
在新加坡监狱署的安排下,我上个月实际体验五天的社区刑罚“日间报到令”(Day Reporting Order),期间还在脚踝上佩戴电子追踪器。
日间报到令和其他社区刑罚一样,那就是让罪犯无需入狱,改而在社区中服刑,并在完成后不留案底。
这个体验的出发点有两个,一是深入介绍什么是日间报到令,而另一个则是体验及尝试了解被判服从报到令的罪犯可能面对的限制。
在佩戴电子追踪器的前一晚,我一整晚睡不着。明知这只是一个体验,心里仍忐忑不安。我干脆起床,到楼下咖啡店喝了杯咖啡。
早上10时,我到芽笼峇鲁的日间报到中心报到。与其他罪犯一样,我先听监狱署安排的讲解,了解在日间报到令下,可以做什么,并有什么限制,例如不能出境,或尽量避免到夜间场所等。
我的宵禁时间是晚上10时到隔天清晨6时,因此必须在晚上9时59分到家,并在早上6时01分之后才能离家。当然一般罪犯若有特殊情况,则能通知监狱署,获得批准出门。
花了一个小时听讲解后,我到一个小房间,相关人员先用仿制的追踪器来测量我的脚踝大小,还问我要戴在哪一只脚。
感觉自己失去自由
我下意识直接选择了右脚,过后只听见耳边传来“咔”的一声,追踪器就这样戴上了。
我还记得,自己脱口而出一句“是不是已经开始了”,过后闪入脑海的第一个念头是“天啊,我失去自由了”。
过后,我尝试不要去想脚踝上戴上了追踪器,不过人就是这样,越不去想就越会想。完成全部程序后,我便到附近的小贩中心用餐。
在那一刻,我真的开始害怕,并忽然觉得大家都在看我,也不期然地一直注意自己的裤脚,害怕有人看到脚上的追踪器。
当然,这可能只是心理作用,但总觉得很不舒服。

脚上宛如百斤重
仅重100克的追踪器,在我脚上仿佛一条100公斤的锁链。戴上后的那一晚,我也同样睡不好,满脑子想的是,这几天最好不穿短裤,也别到人多的地方,就连到楼下咖啡店喝咖啡,我都会避免。
隔天早上,我硬着头皮,克服心理障碍,并穿短裤到住家楼下喝咖啡。在咖啡店时,我一直在想,会有人看到我脚踝上的追踪器吗?他们会怎么想?
没想到,一件如此习以为常的事,如今却成了最害怕的事。
出乎我意料之外,咖啡店的人都没有特别去看我的脚踝,就算有人瞄到我脚上的追踪器,也只是好奇看了我一下,没有紧盯不放,或窃窃私语。
其实,最大的敌人是你自己。我发现自己下意地隐藏脚踝上的追踪器,也不断留意其他人的脚踝,渴望找到“同类”。
到了第三天,我已渐渐适应,这时身旁的人也开始发出一些问题:
不知电子追踪器是何物的人
问:这是什么来的?是一个配饰吗?
答:电子追踪器是一个给罪犯戴在脚踝上的仪器,主要是监测罪犯是否在宵禁时间前回到家。
问:可不可以随时脱下来?可以戴着冲凉吗?
答:追踪器只能在完成报到令后脱下,并须由专人脱下。还有,追踪器具有防水功能,罪犯甚至能带着它去一定深度的水域游泳。
听过电子追踪器的人
问:你几点需要到家?
答:(照实回答自己的宵禁时间)我尽量在宵禁前安排自己的活动。
问:你能够选择入狱,还是佩戴追踪器吗?
答:很多人会认为佩戴追踪器的是提前出狱的囚犯,但并不是那样。例如日间报到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至于判入狱或戴电子追踪器,那就要看法庭的判决了。

不必入狱 不留案底
到了第五天,我又来到日间报到中心。虽然没能完整的体验至少三个月的整个报到令,但五天下来,我发现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一心希望快点解除追踪器,永远不想再戴上它,同时也告诉自己不能触法。
宵禁是对判处日间报到令罪犯的惩治,我只能在指定时间内出门,并须在规定时间前回家,在确保自律的当儿,也要提醒罪犯,这是犯罪必须付出的代价。
追踪器被解除那一刻,再次听到“咔”的一声,但我没有重获自由的兴奋,反而感觉很欣慰,欣慰体验了这个过程,能够更好地与他人分享经验。
老实说,到了晚上,我还是无法入眠,因为右脚仍感到无形的压力,仿佛仍戴着电子追踪器。
或许,正是这种“释踝”的感觉,会让罪犯记得,自己已获得一个不必入狱,不留案底的机会。完成后,真的就学会远离犯罪,并向前看。
日间报到令期间 辅导员从旁开导
除了家人和雇主支持,罪犯也得学会自律,远离犯罪。
被判服从日间报到令的罪犯,起初通常会面对适应限制和心理压力的问题,辅导员的任务是从旁循循善诱,开导他们,并鼓励家人或雇主一同协助罪犯完成报到令。
社区改造处属下的改造辅导员周凯仪(30岁)受访时说,罪犯一开始都对判处日间报到令感到彷徨。
“罪犯接到法庭判决后,来到这里时须注册和报到,因有太多的限制需要记得,开始时都会无法适应。”
她说,辅导员会在第一次报到后与罪犯闲聊,先了解他们的顾虑,并一一为他们解答。
周凯仪指出,在接下来的辅导中,辅导员的目标是协助罪犯找出自己面对的问题,“我们一开始会慢慢与罪犯沟通,从而打开他们的心防,一同探讨他们面对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虽然截至2016年,超过九成罪犯已完成日间报到令,但仍有少部分人没完成报到令。
她指出,这些人通常是触犯宵禁时间,辅导员和监狱署的代表会与罪犯沟通,帮助他们。唯有在罪犯一直不顾警告,或不回应时,才会写报告给法庭,让法庭重新探讨罪犯必须面对的刑罚。
周凯仪接着说,罪犯的家人的支持和体谅,能协助罪犯克服困难。
“家人在改造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是罪犯最亲近和密切接触的人,更能了解罪犯的困扰,从而给予帮助和支持。”
她举例说,自己曾碰过一些罪犯,家人除了陪他们去报到,晚上也会提醒他们宵禁时间要到了,要快点回家。小举动都减轻了罪犯面对的困难,让他们顺利完成整个报到令。
除此之外,雇主同样也能在遵循限制的情况下,协助罪犯继续照常工作。
周凯仪解释说:“一些罪犯会选择和雇主坦白,雇主通常都会体谅。一些雇主会调整工作时间,或与我们合作,让我们到工作场所检查他们的进展。”
她也强调,除了法庭和监狱署制定的限制,以及辅导员的循循善诱,罪犯也得自律,才能顺利完成报到令,并在之后远离犯罪。
谈到给罪犯的建议时,周凯仪笑说,自己给罪犯的建议很“普通”,但也是她的信念。
“你所犯下的罪行已成为过去,谁都无法改变。不过,我们能改变未来。重要的是,从犯下的罪行中学习,从而向前看。”

刑罚遏制 辅导改造
双管齐下,通过刑罚遏制,也通过辅导改造。
日间报到令让犯下轻微罪行的初犯者在社区服刑,无须坐牢也不留案底。法庭也根据各别情况,决定罪犯是否需面对宵禁和佩戴电子追踪器,或只面对宵禁时间,或只须定期到报到日间中心报到。
日间报到令是新加坡监狱署社区刑罚(Community Based Sentencing)的其中一项,其他社区刑罚包括强制治疗令、社区服务令和社区工作令等,让初犯可以在不坐牢的情况下接受改造。
期限介于3到12个月
刑罚的目的是让罪犯在服刑的同时,减少对日常生活的影响。日间报到令的期限介于三个月到12个月。
监狱署数据显示,设立于2011年的日间报到令,截至2016年为止已约400名罪犯被判服从此令,超过九成已完成日间报到令。其中在2014年,有63人被判服从此令,完成服刑率是93.7%;2015年则是70人,完成服刑率是94.3%;2016年有58人,而完成率则是91.4%。
犯下较轻微罪行的初犯者,可能会被判日间报到令,这些罪行包括偷窃、无牌驾驶等,刑期不会超过三年。
社区改造处副处长何宝旋狱署长(47岁)接受本报专访时说,日间报到令的目的是让犯下较轻微罪行的初犯者不必坐牢,让他们在社区中服刑。
他说,监狱署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刑罚遏制罪案,另一方面通过辅导协助罪犯改造和再融入社会。
“遏制指的是受到监督后,罪犯必须到日间报到中心报到,并遵守宵禁时间。改造和再融入社会,则是通过辅导员了解罪犯面对的问题,并对症下药帮助他们。”
在日间报到令下,监狱署将先为罪犯提供风险评估,并制定专属于他们的改造计划。罪犯过后须定时前往芽笼峇鲁的日间报到中心报到,在受到监督的同时,也接受辅导和改造。
在这期间,监狱署会鼓励家人陪同罪犯一同了解报到令的整个过程,也为罪犯打气。
当局将根据个别情况,决定罪犯到日间报到中心报到的次数,刚开始可能每周一次并接受辅导,若表现良好,只须一个月一次及接受辅导。
何宝旋说,监狱署的工作并非在罪犯完成报到令后就结束。当局将再次评估罪犯,与他们探讨是否需要其他援助,以解决问题的根源,避免他们重蹈覆辙。
“一些罪犯当初可能因为家庭或金钱压力而犯罪,因此我们必须评估,探讨问题是否已解决。在最后阶段,我们将与完成服刑的罪犯商讨,是否需要继续跟进,例如安排到家庭服务中心或社区理事会接受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