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在行人道上骑脚踏车,摇摇晃晃失衡跌落马路,迎面来的私人巴士闪避不及撞上他,导致他头部重伤如今成“半头人”,失去部分记忆和自理能力,需要戴人造头骨住疗养院。他的姐弟以代理人身份起诉私巴司机疏忽,要索赔超过70万元。
法官认为男子酒后骑脚踏车东歪西倒自行跌倒被撞,与私巴司机无关,裁定司机无须为这起意外负责,车险公司因此无须赔偿。
这起意外于2013年1月13日下午3时32分左右发生,地点是古鲁尼路(Cluny Road)往爱文士路(Evans Road)的路段,路旁是行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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