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清洁工强奸62岁女工 监18年打24鞭

被告亮刀逞兽欲后竟返回现场,当场被捕。(档案示意照)
被告亮刀逞兽欲后竟返回现场,当场被捕。(档案示意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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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清洁工醉酒“性起”,尾随62岁工厂女工进入女厕,亮刀威胁逞兽欲,逃之夭夭后竟返回现场,结果当场被捕。

这起强奸案发生于去年卫塞节,5月10日傍晚6时许,地点是西部的一座工业大楼厕所内。

被告是49岁的清洁工帕拉姆吉特,他被控六项罪状,包括持刀恐吓、严重强奸、严重性侵等,控方以其中三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伤者是名62岁工厂女工,在事发工厂已任职36年,事发时正在上班。

根据案情,被告趁着当天休息而在景万岸地铁站喝了五罐啤酒,回家睡觉后又喝了五罐啤酒才跑到之前工作过的事发大楼,想趁无人时“放松”一下。

法官今早(11月16日)判他坐牢18年,鞭打24下。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11月1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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