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青年网上召妓被爽约后怀恨在心,为报复出900元诱53岁“妈妈桑”亲自到组屋提供性服务,却亮出菜刀掐住妈妈桑脖子,甚至令她脱光衣服抢劫她!
青年与另两名同谋自导自演抢劫妈妈桑,两名同谋今早(1月22日)被判刑。抢劫案发生在2017年10月2日,晚上10时05分至10时39分间,地点是义顺6道一组屋单位内。涉案的是23岁的杨敦正及18岁青年施立泉。女被告是23岁周嘉萱,案发时与杨敦是一对情侣。杨敦正与周嘉萱分别面对面对9项和8项包括抢劫、偷窃和欺骗的控状。两人今早认罪,杨敦正被判坐牢3年半鞭打12下,周嘉萱则被判坐牢4年。
案情显示,男被告与女被告在2016年9月开始交往,女被告在2017年7月认识青年后,将对方介绍给男被告,3人之后变得很要好。2017年8月,3人为了赚外快,萌起打抢妓女的主意。其中一人假扮嫖客,待妓女上门提供性服务后,在厕所冲凉时,偷走对方钱包里的现金。男女被告也会假扮是阿窿,待青年与妓女在房内时闯入,要妓女替青年还债。
2017年10月1日,青年在网上召妓却被爽约,为了报复隔天以900元高价,诱妓女的53岁“妈妈桑“亲自出马服务。男被告假扮嫖客,“妈妈桑”抵达不久后,青年与女被告入屋,称男被告欠阿窿债,要她代还。女被告当时握有棍子,青年则亮出菜刀掐住“妈妈桑”脖子,警告她不要乱动并蹲下来。青年甚至要“妈妈桑”脱衣才肯让她回家,他叫男女被告步出房间,与对方单独在房内。“妈妈桑”在少过30分钟后步出房间,离开时将贵重物品留在屋内。青年与男女被告偷了对方763元财物,涉事青年也涉及一项强奸控状,这起案件择日在高庭审理。(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1月22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