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手”虐佣 老板娘监36月要上诉

谢丽丝与丈夫林俊龙将对罪成和刑罚上诉。(图/海峡时报)
谢丽丝与丈夫林俊龙将对罪成和刑罚上诉。(图/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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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老板娘与丈夫虐佣,今早(2月11日)双双被判坐牢。法官与美容院老板娘“算账”,每一项虐待女佣行为,都要付出赔偿代价,老板娘今早被判坐牢36个月并赔偿女佣1万1800元。

涉虐佣的是美容院老板林俊龙(44岁)及老板娘谢丽丝(39岁),受害者是20来岁的缅甸籍女佣漂漂玛。

根据控状,案件发生在2016年8月至10月13日之间,地点是榜鹅径某组屋单位内。

谢丽丝面对五项蓄意伤人和一项使用有毒物质伤害他人的控状,林俊龙则面对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两人皆不认罪,案件去年开审,法官上个月判两人虐佣罪名成立,今早判谢丽丝判坐牢36个月并赔偿女佣1万1800元,林俊龙则被判坐牢6周并赔偿女佣500元。

要女佣自淋热水

法官今早在下判时,斥责谢丽丝预谋干案,要女佣在肩上自淋热水,以为自己不动手,就不用为虐佣的行为负责。不过谢丽丝使用压迫以及羞辱的行为虐佣,导致女佣蒙受心理伤害。

法官指谢丽丝没有悔意,不管她对女佣工作表现有多不满,也不该对女佣使用这样的暴力。

据女佣的“身心创伤报告”(victim impact statement)显示,她左肩至今还有伤疤,要时常穿外套掩饰,女佣也因被虐待,有4个月不能工作。

法官除了判谢丽丝坐牢外,也令她赔偿女佣2800元,相等于女佣4个月的薪水损失。

法官也令谢丽丝赔偿女佣额外9000元赔偿,并细数每项虐待行为的赔偿数额,叫女佣两次在左肩上淋烧水的赔偿最重,要5000元。

不满判决要上诉

两被告通过律师表示对判决不满,将针对罪成及刑罚上诉。

法官指出,林俊龙只面对一项拳打女佣额头两下的控状,认为这是一起单一的虐佣行为,因此判他判坐牢6周并赔偿女佣500元,并无需赔偿女佣工作损失。

两名被告今早手牵手进入法庭,他们闻判后没有多大表情,但通过律师表示将针对罪成及刑罚上诉。

法官批准谢丽丝的申请,让她在下个月11日之前,筹钱去赔偿女佣。

谢丽丝与林俊龙分别以1万5000元以及500元保释在外。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2月11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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