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日做19小时 还遭女雇主虐打

被告用指甲捏伤女佣。(示意图)
被告用指甲捏伤女佣。(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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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佣日做19小时,49岁女雇主还处处挑剔,指捏、拳揍、棍打,导致她遍体鳞伤。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6年5月至8月之间,地点是裕廊一带岗景路第353座组屋单位。

被告李秀纯(49岁,文员)共面对8项控状,包括7项蓄意伤人及一项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受害者是23岁来自印尼的女佣雅尼。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6年5月24日雇用受害者。家中还住着被告丈夫及两名成年的儿子。

女佣每天摸黑早起,凌晨5时25分就开工,直到凌晨12时才能休息,没有休假日,也没有手机。

工作不久后,女佣就遭受被告虐待,手臂、腰间、背部、脸部都遭被告用指甲捏伤,近乎体无完肤,被告还警告她不能告诉任何人,女佣不知所措,唯有哑忍。

其中有一次,女佣切洋葱,雇主发现她没按自己的指示,竟拿刀拍打女佣脸部,吓坏女佣。另一次,女佣晒衣服时没打开房间的窗,被告恼羞成怒,一拳揍伤女佣左眼,还拿起晾衣竿猛揍她手臂,还捏她右手。

法官下判时指出,绝不纵容被告的行为,刑罚须起阻吓作用,考虑到她悔过、赔偿、认罪及精神状况,判她坐牢3个月又两周。被告将在下个月4日开始服刑。(人名译音)

身无分文逃 路人助报警

受害者工作3个多月,身无分文逃走,好心路人给她硬币打电话报警。

忍无可忍之下,受害者在2016年8月1日,趁被告去上班,家中没人,逃出家门。

她在组屋区内四处求助,一名好心路人给她硬币,她到达曼裕廊购物中心(Taman Jurong Shopping Centre)巴刹附近用公共电话报警说:“我雇主一直袭击我”,才揭发这起案件。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2月2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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