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柔建林桂水坝等 我国至今斥资逾10亿元

林桂水坝能在柔佛河水量不足或出现污染时,输水给柔佛河,改善河水产量。不过,受干旱天气影响,林桂水坝水位在2016年10月一度降至20%的历史新低。(档案照)
林桂水坝能在柔佛河水量不足或出现污染时,输水给柔佛河,改善河水产量。不过,受干旱天气影响,林桂水坝水位在2016年10月一度降至20%的历史新低。(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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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新马水供课题时,外交部长维文医生指出,林桂水坝的水利设施不只帮助我国公用事业局从柔佛河抽取生水,也同样利及柔佛州内的水利工程。

我国自1990年签订协定,在马来西亚柔佛州建造林桂水坝至今,已为在当地的水利工程斥资超过10亿元,这笔资金当中有超过3亿元是当初用来支付包括建造和运作费、征地赔偿、砍伐树木可能导致的盈利亏损,以及水供协定剩余期限的土地租赁费用。

外交部长维文医生昨天(3月1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外交部开支预算时,谈及新马水供课题并指出,林桂水坝的水利设施不只帮助我国公用事业局从柔佛河抽取生水,也同样利及柔佛州内的水利工程。

1987年马国若检讨水价 我国投资决定或会不同

不过,马国若在1987年,也就是1962年新马水供协定满25年之际,行使检讨水价的权利,我国在考虑修订过的水价后,在开发柔佛河事项上可能会“做出不一样的投资决定”。

马国当年决定不调整生水价格,把生水价格维持在每千加仑3分马币。公用事业局1990年与柔佛州政府签署协定,建造林桂水坝,增加从柔佛河的抽水量。

林桂水坝归柔佛州政府所有,但我国当时支付了超过3亿新元的费用。这笔资金包括建造和运作费、征地赔偿、砍伐树木可能导致的盈利亏损,及水供协定剩余期限的土地租赁费用。

根据1962年新马水供协定,我国每天须向马来西亚提供500万加仑净化水。实际上,应柔佛要求,我国每天向当地输出的净化水达1600万加仑,遇到柔州水源受污染等紧急情况时还应要求增加供水量。

柔佛近期因干旱天气导致一个棕油园发生火患,我国部分地区也因此弥漫烧焦味。维文说,在遭遇干旱天气时,新加坡也应柔佛要求继续为当地提供净化水。“我们这么做是出于善意,也不损害我们在水供协定下的法律权益。”

征地赔偿案前律师 被判偿还原住民款项

林桂征地赔偿事宜一度在当地牵引出更多问题。马来西亚高庭2000年6月裁定柔佛州政府必须向哥打丁宜三个村庄的马来半岛原住民(Orang Asli)支付3855万余令吉,作为林桂水坝征地赔偿。不过原住民直到2004年才得知法庭判决,并于2009年入禀法院要求索回相关款项。

案件牵扯出原住民的前代表律师“滥用、不当管理或亏空”部分资金。经几番诉辩后,马国上诉庭今年1月裁定,被起诉的前代表律师应向原住民偿还遗失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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