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屋主要索讨3万余元的租金,买家则反诉要索讨68万元的“应得卖价差额”和装修费。不过高庭法官朱汉德裁定屋主只能就违约,而非租金索偿,但屋主未这么做,因此只能得到1000元的象征式赔偿。至于买家,因无法证明起诉人须偿还装修费,因此分文未得。
小贩和子女要卖排屋,允许潜在买家先租住和装修房子,买卖交易却一波三折,调解不成,还打了几轮官司。
屋主要索讨3万余元的租金,买家反诉要索约68万元的“应得卖价差额”和装修费。双方耗费力气,结果高庭法官朱汉德裁定屋主只能得到1000元的象征式赔偿,同时驳回反诉,买家分文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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