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厝港弃尸案续审,被告涉及杀人的三天后如常去钓鱼,毫无异样。
备受关注的林厝港弃尸案今早(3月27日)进入第11天审讯,已婚并育有一子的邱贵福(50岁)面对一项谋杀控状,指他在2016年7月12日上午8时以后,在滨海花园通道杀害了来自中国天津的情人崔雅洁。
控方今早传召最后一名证人是一名杨姓船夫。他供证时透露,被告是他的熟客,经常举办钓鱼活动。最后一次见到他时是在案发后的第三天,当时他如常和一班人一起钓鱼,根本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被告之前供证时指一名船夫欠他5000元,不过船夫否认,称被告当时给他7000元作为订金,因为他想买下一艘价值7万元的船只。
被告曾说他需要多2至3个月才能筹钱买下船只,不过被告最后没有给全额,因此订金被没收。
被告之前供证时否认在录口供时说过“我咬牙切齿,用右手掐着死者的脖子。”这句话,为厘清情况,原本已完成供证的时任刑事侦查局特别罪案调查组助理警监的陈联兴昨午再上证人栏供证。
陈联兴供证时说,他于2016年7月25日带被告到案发现场,当时他显得冷静,也十分清楚事发地点的位置。
他之后就按照被告叙述事发经过的顺序,把口供记录下来,并指出那句话是被告亲口告诉他的。
陈联兴也说,他在录完口供后也重念一遍给他听,他之后在“我咬牙切齿,用右手掐着死者的脖子”这句话中要求加入了“用右手”这三个字,被告随后也在修改的部分上签名。
辩方上周透露,他们向被告确认后决定不传召妻子卓丽娜出庭供证,不过没解释原因。
辩方昨午在庭上提议将被告妻子的口供书从呈堂审讯文件中抽出,获法官允许。(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3月28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