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属更恶劣网络欺凌行为 “恶意起底”列罪行做法与时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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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公开他人隐私属于网络欺凌的一种,目的是骚扰受害者和家人,甚至鼓动他人暴力攻击受害者。修正法案一旦通过,这类罪犯可被判坐牢或罚款。(谢智扬摄)
恶意公开他人隐私属于网络欺凌的一种,目的是骚扰受害者和家人,甚至鼓动他人暴力攻击受害者。修正法案一旦通过,这类罪犯可被判坐牢或罚款。(谢智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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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法律界人士说,“起底”文化越来越盛行,往往也导致无辜人士受累,我国政府加强保护受假信息和网络不当行为侵害的受害者,让人感到欣慰。


恶意公开他人隐私(doxxing)是网络欺凌的一种,但属于行为更为恶劣的“升级版”。政府修正防止骚扰法案,将“升级版网络欺凌”列为新罪行,非常及时。


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说,恶意“起底”是要达到报仇、骚扰、羞辱等目的,或教唆他人向受害者施予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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