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福:被要求撤下假信息者 向高庭上诉应获加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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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特选委员会主席张有福认为,须更正或撤下信息的个人或网络平台,若是心有不甘,应允许他们尽快做出申诉,包括加速审理其案件,这才是公平的做法。(档案照片)
国会特选委员会主席张有福认为,须更正或撤下信息的个人或网络平台,若是心有不甘,应允许他们尽快做出申诉,包括加速审理其案件,这才是公平的做法。(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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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立法对付网络假信息时,应公平对待被指示更正或撤下信息的个人及网络平台。国会副议长张有福认为,既然政府有权迅速介入,接收相关指示者在向高庭上诉时也应获得加速审理。


我国去年初成立10人国会特选委员会,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问题所造成的威胁。张有福当时担任主席,并领导特委会于同年9月将涵盖22项建议的报告提呈国会。


他昨天(4月7日)接受《联合早报》采访,针对上周在国会提出一读的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说,他仍在细读法案,以确认它是否符合特委会报告的精神。“目前为止,它符合其中一个建议重点,即政府不能是假新闻的唯一鉴定者。尽管新法案赋予部长权利,迅速采取措施以维护国家利益,但高庭可对其决定进行审核,而不是由政府全权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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