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立法对付网络假信息时,应公平对待被指示更正或撤下信息的个人及网络平台。国会副议长张有福认为,既然政府有权迅速介入,接收相关指示者在向高庭上诉时也应获得加速审理。
我国去年初成立10人国会特选委员会,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问题所造成的威胁。张有福当时担任主席,并领导特委会于同年9月将涵盖22项建议的报告提呈国会。
他昨天(4月7日)接受《联合早报》采访,针对上周在国会提出一读的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说,他仍在细读法案,以确认它是否符合特委会报告的精神。“目前为止,它符合其中一个建议重点,即政府不能是假新闻的唯一鉴定者。尽管新法案赋予部长权利,迅速采取措施以维护国家利益,但高庭可对其决定进行审核,而不是由政府全权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