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对烟敏感,不满吸二手烟,挥酒瓶砸旁边食客,导致对方多处受伤,被判坐牢5个月。
被告刘英德(53岁),受害人则是44岁的郑宏正。被告面对一项严重蓄意伤人控状,指他在2016年12月25日,凌晨12时至12时32分期间,在武吉班让万吉路第257座组屋的咖啡店,用酒瓶砸伤受害人的脸部。
根据案情,事发前一天晚上11时,受害人和友人在咖啡店外喝酒,当时被告坐在隔壁桌,两人背对背,之间距离不到一米。大约一小时后,受害人开始抽烟,引起被告不满,于是转身拍了对方的头部,叫对方不要再抽。受害人不甘示弱,质问被告,然后转身继续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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