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妇女与63岁丈夫闹离婚,争932万元婚姻资产,因不满只分到42%资产,到高庭上诉,称丈夫给的家用,以及125万元的万字票奖金,都应算是她的贡献。
根据高庭离婚判词显示,63岁的丈夫与55岁的妻子结婚23年,育有22岁的20岁的孩子。两人在2004年分居,2014年取得临时裁决(interim judgement)。
妻子与丈夫争夺931万7449元婚姻资产,被法官裁定分得42%,丈夫不用支付赡养费。
妻子对法官判决不满,到高庭上诉。

判词中,妻子称自己在2002年中了125万元万字票奖金,加上丈夫在2002年至2012年间,每月将8300元家用存进两人的联名户头里,这些钱都应该是她的贡献,因此应分得更多的婚姻资产。不过,法官当时裁定万字票是丈夫买的。
三司在作出判决时,指万字票即使是丈夫当年买的,但由于他把奖金存入与妻子的联名户头,加上奖金是用在买婚姻住所上,因此看得出奖金用途,是为了让家庭收益。三司决定让夫妻平分万字票奖金的贡献,这使得妻子在婚姻资产直接贡献中的百分比有所提升,最后分得49.1%婚姻资产,比之前的42%多。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5月2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