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理产后私处出现异常,动手术后情况仍未改善,期间还出现大便失禁,不能与丈夫行房,指医生夫妇失职,入禀高庭索偿逾66万元。
起诉人是41岁的曾云玲,她曾在一家投资银行担任客户经理。答辩方则是曾为她看诊的夫妇,即妇产科医生蔡尤尼斯和结直肠专科医生林崇贤。
根据《新明日报》掌握的法庭文件,起诉人在2013年3月怀孕,由蔡医生负责产检,整个孕期正常。起诉人指蔡医生并未告知顺产及剖腹产的不同,以及所带来的风险和并发症等。她本身虽想顺产,但意识到自己体型娇小,若胎位不正或较大,也不反对剖腹产。
起诉人于同年8月,注射无痛分娩麻醉针后,通过真空吸引器助产,产后记录显示,她进行了外阴切开术(Episiotomy),虽然没裂痕但注明有“修复”。出院后,起诉人感到会阴(Perineum,阴道和肛门之间的位置)疼痛,人也觉得虚弱疲累,肛门还排出血块,吃了蔡医生给予的抗生素后,仍然疼痛不止,并继续排出气体、脓血。
隔月看诊后,蔡医生表示起诉人似乎是长了痔疮,将她转介给林医生,后者对肛门周围出现的大脓肿(Perianal Abscess)进行了简单的引流手术,但出院后,会阴和肛门仍然疼痛,导致起诉人无法行走。
直到2014年5月,起诉人的痛楚未减,会阴仍出脓,期间大便失禁。不过,她指医生夫妇让她采取观望态度,并被两人互推给对方治疗。
起诉人认为,医生夫妇从她生产前后就存在疏忽,包括外阴切开术造成的撕裂,及肛周括约肌损伤,导致她工作时处境难堪,备受困扰,最终离职。此外,因性交伴随的痛苦和不适,她也无法与丈夫行房。综合已知损失,她欲向医生夫妇索偿至少66万4693余元。(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5月12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