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8岁起遭父性侵4年 小男友告发被打

53岁狼父把年幼女儿当“泄欲”工具长达四年,他称当时婚姻陷入困境让他感到苦恼,才会犯错。(档案示范照)
53岁狼父把年幼女儿当“泄欲”工具长达四年,他称当时婚姻陷入困境让他感到苦恼,才会犯错。(档案示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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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惊然发现,女友曾被她父亲性侵长达四年,怒而向女友母亲“告状”,结果却遭到报复“棒打鸳鸯”:女友父亲先跟他大打出手,母亲则到学校投诉他带坏女儿。

现年53岁的这个狼父昨午(5月13日)在高庭承认八项严重性侵与严重非礼的控状后,被判坐牢12年半。他年过50岁,逃过鞭刑。

这起“不伦”性侵案发生于2010年至2013年之间,受害女生当时年龄介于8至11岁。为保护受害人,法官谕令媒体不可报道被告的身份,她今年17岁。

案发期间,当销售主管的被告与妻子育有三名子女,受害人排行老二,当时仍是一名小学生。同样从事销售工作的妻子因为得值夜班,在家照顾孩子和接送孩子上学的责任,因此落在被告身上。

根据案情,在三名孩子当中,被告与受害人的关系最亲。受害人时常请被告教她做功课,岂料被告竟趁机开始性侵犯亲生女儿。

受害人升上中二后,在学校结交了一名同龄男友。2017年中左右,她把自己遭父亲性侵犯的事情告诉男友。后者劝她把真相告诉母亲,但受害人担心这么做会拆散家庭。男友不愿袖手旁观,主动发手机短信给女友母亲,说受害人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她。

在母亲的追问下,受害人终道出真相,母亲找被告对峙,后者立即承认恶行。不久后,母亲安排被告、受害人与她一同会见面摊牌,被告当场寻求受害人的原谅,一家人也决定息事宁人。受害人接着继续与小男友交往,但受到父母亲的大力反对。

去年3月19日晚上,受害人与男友出席音乐会,之后与朋友在外用餐,直至隔天清晨3时才回到家。被告看到男友送女儿回家时,气得冲上前大骂对方,两人接着大打出手,受害人当场吓哭。

一周后,母亲到学校向老师投诉男友,责怪后者对女儿造成不良影响。老师接着质问和教训男友,结果男友当场崩溃,把女友被性侵犯一事说出来。

校方立即通知辅导员,并且安排受害人到警局报案,被告则在三天后落网。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5月14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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