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检讨小组:病人投诉医生 医理会应一年半内裁决

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左起)与全科医学学院院长陈智礼医生等工作小组成员,昨天在伊丽莎白诺维娜医院与105名医生讨论要如何改善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处理纪律事件的程序等。(庄耿闻摄)
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左起)与全科医学学院院长陈智礼医生等工作小组成员,昨天在伊丽莎白诺维娜医院与105名医生讨论要如何改善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处理纪律事件的程序等。(庄耿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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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振辉直言:“目前,病人对医生的信任度,以及医生对病人的信心严重缺乏,这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重建这个体系,培养信任。”

病人一旦向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做出投诉,之后得交由纪律审裁庭审理的话,理应在一年至一年半内,完成所有审讯并做出裁决,而不是让病人和遭投诉的医生等上至少四年才结案。

除此之外,一些已审理过的投诉,若出现病人再做出同样的投诉,医理会也应该选择不处理,而不是浪费时间重启整个程序;病人若在事发超过三年后才投诉也理应不受理。

这是卫生部今年3月成立的检讨工作小组,在经过12场共有千余名医生参与的交流活动后,所建议的其中几项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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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理会在连续出现两起纪律审裁结果引发热议的情况后,卫生部成立工作小组,全面探讨医生应如何取得病人的知情同意,及检讨医理会处理纪律事件的程序。

工作小组昨天(5月21日)在举办第13场交流活动之前,公布了一系列建议。

出席活动的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直言:“目前,病人对医生的信任度,以及医生对病人的信心严重缺乏,这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重建这个体系,培养信任。”

工作小组坦言,医疗界目前对相关程序极为不信任,充满了怀疑。成员之一的黄长彦医生说:“这次检讨的核心目标是信任和信心。我们要保障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关系,而这个关系得建立在双方的互信,以及他们对医理会的信任。”

针对知情同意的建议有两项,包括要如何鉴定医生提供足够的资料让病人做出知情的医疗选择,以及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如何做到“知情同意”等。

针对医理会如何处理纪律事件的建议则有八项(见附表)。

每年平均170起投诉约8%移送医理会审裁庭

目前的一个大问题是,医理会的投诉委员会可能要两年才能完成对某个投诉的调查和审理;之后若要设立纪律审裁庭展开听审,又会拖上两年左右或更长时间;一旦有任何一方要对裁决提出上诉,前后所需时间动辄就要至少四年,对病人和遭投诉的医生都是不公的负担。

医理会每年平均收到170起投诉,绝大部分由投诉委员会解决,仅约8%升级到医理会的审裁庭。

之前引发热议的个案包括私人骨外科专科医生林联安打消炎针前,没通知病人可能出现的任何并发症,被指违反专业操守。纪律审裁庭处以10万元的最高罚款。

新加坡国立大学医院副顾问医生苏宣昌则因未经查证,为假冒女病人丈夫的家属写医疗便笺,被指疏忽行为严重,有违医药道德准则,被罚款5万元。

医生:应尽快推行建议以“修补损坏了的体系”

工作小组下来一个多月还会举办最多10场咨询活动,了解较资浅医生、病患组织,以及担任医理会投诉委员会或纪律审裁庭成员等的看法,之后于7月至9月针对这些中期建议展开咨询,预计年底前发布最终的完整建议报告。

手部与周边神经外科医生严坚德虽然认同工作小组的一系列建议,但他认为应该尽快推行以“修补一个损坏了的体系”,而且在这段期间,医理会应暂停所有投诉委员会和纪律审裁庭的工作,日后也不要再找做出引起争议裁决的审裁庭成员。卫生部昨天确认投诉委员会和纪律审裁庭的工作照旧召开。

10多年前曾义务担任纪律审裁庭成员的肠胃及肝胆专科顾问医生韦俊韬,也认同工作小组提出的建议,因为“这些建议显示工作小组和卫生部有正视我们医生提出的种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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