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其林“老夫子炒粿条”老板指有送餐业者“冒用”他的招牌放上送餐网页,结果老顾客投诉水准有落差,才爆出自己的美食遭“偷龙转凤”。


“老夫子炒粿条”老板陈利胜(53岁)向《新明日报》申诉指,本地送餐网页WhyQ在未经他允许之下,将他的摊位放上网页,让顾客订餐,还拿别的摊位的食物冒充,令他气愤不已。


他披露,去年该送餐业者,就不断派人前去接洽要他成为合作伙伴。


“我的摊位生意好,每日都大排长龙,考虑订单增加会耽误了特地前来用的食客用餐,因此回绝了几次。”


直到月初,他接到老顾客投诉指,透过相关送餐服务买到他摊位的炒粿条与现场享用的,味道和水准有落差。


“顾客给我看照片,那个声称从我这里买的炒粿条外卖,与我一般使用的鱼饼切片形状不同,因此才揭发被冒名的事。”


他表示,前后共收到七八名熟客的反馈,担心食物被“偷龙转凤”可能会惹食安问题及影响多年来的声誉,因此主动联系上述送餐业者。


“直到昨天,他们的负责人才回复我,我们交涉了一阵后,他们虽表明歉意,但却在我要求登报道歉时,表示不愿意,让人感到欠缺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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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客向陈利胜出示,在送餐网页上订购过老夫子炒粿条。(受访者提供)


查电眼找真相 送餐员别摊购买炒粿条


摊位电眼拍下送餐员到别摊购买炒粿条,该女摊主表示完全不知情。


陈利胜指,月初时接获熟客投诉后,便即刻查看摊位前的电眼画面,欲找出真相,结果却发现其送餐员,并未到他的摊位,而是到别的摊位去“取食物”。


事后他查看该送餐网页,发现他的炒粿条摊位是该熟食中心唯一被放上网的一家,因此怀疑遭“偷龙转凤”。


根据他提供的电眼画面显示,当时有两名身穿WhyQ黄色制服的送餐员站在附近,当中一人到另一间炒粿条摊位买炒粿条。


《新明日报》记者今早走访上述炒粿条摊位,摊位并未设有任何WhyQ合作伙伴的标志或贴纸。


摊主洪女士(65岁)表示,5个月前刚搬到熟食中心,由于不熟悉送餐服务流程,因此尚未与任何送餐公司合作。


针对“偷龙转凤”一事,她表明并不知情,但如今将格外留意,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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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眼画面捕捉到送餐员到另一摊位买炒粿条。(受访者提供)


律师:或涉欺诈


律师:订餐网站若在未经许可下将商家的商标放上网,又把其他摊位的食物当成该商家的送到顾客手中,行为或涉及欺诈。


资深律师蓝国庆受访时表示,首先必须确定“老夫子炒粿条”是否有注册商标,若有的话,可告对方侵犯商标。


他也指出,就算商家没有注册商标,订餐网站将餐厅或小贩的价格表放上网,这足以构成侵犯版权的问题,触犯刑事罪。


此外,如果顾客订购该摊贩的食物,而订餐网站从其他地方买了食物送到顾客手中,或涉及欺诈罪,摊贩可报警。


而摊贩也可入禀法庭,采取民事索赔。


‘了凡’也遭殃喊告


米其林一星“了凡香港油鸡饭面”也遭殃不排除会喊告。


根据WhyQ送餐网页显示,该公司也提供位于牛车水熟食中心的了凡鸡饭摊的送餐服务。


了凡油鸡饭老板陈翰铭今早受询表示,从未与对方达成任何合作协议,目前授权的合作送餐伙伴只有Foodpanda与Deliveroo。


针对摊位详情被放上送餐网页一事,他表示,全然不知情,但现在会尽量与对方取得联系,协商将摊位资料取下。


“若是对方执意不合作,我们将会发出律师信,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他强调,若是顾客透过未授权送餐服务购买食物的话,摊位不保证其品质,因此呼吁食客慎行。


WhyQ送餐业者:已开除送餐员


WhyQ送餐业者出面回应,指已将涉事送餐员“炒鱿鱼”。


发言人表示,在调查之后,发现当中有些沟通上的误会才会发生这样的事件。


他透露,由于送餐员都是独立承包商并非是正式员工,因此无法控制所有送餐员。


“我们事后也解聘了涉事的送餐员、将摊位页面取下以及主动给出打印机,好让从我们的平台上接收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