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本地著名小贩中心里的一个烧烤鸡翅膀摊位招牌,两名小贩闹上公堂打官司。惹兰红山ABC砖厂小贩中心的女摊贩,被指不肯采购“忠邦发”供应的鸡翅膀与沙爹,却继续使用有忠邦字号的招牌营业至少四年,误导食客吃“假货”。
小贩夫妇发起诉讼
发起诉讼是小贩夫妇沈强发与许佳叶,两人早年在忠邦城巴刹与熟食中心起家,设立第一个档口售卖烧烤鸡翅膀。
2000年起,夫妇开始以“忠邦发”的商号进口与售卖鸡翅膀和童子鸡,随后设立公司和注册“忠邦发”商标,如今在各小贩中心,由自己或特许授权其他小贩经营连锁摊位。
被起诉的林玉梅则是在惹兰红山ABC砖厂小贩中心营业多年的女摊贩,自1977年在该小贩中心售卖过各种熟食,2000年开始专卖烧烤鸡翅膀与沙爹,一直到今天。
她否认诉方的所有指控。
沈强发夫妇通过名下的公司入禀高庭,指责林玉梅侵犯“忠邦发”的商标版权,要她停止使用有“忠邦”字号的招牌,即“忠邦旺”(Chong Pang One)做生意,并交代她在使用该商号开档期间所赚的盈利,对此向起诉人做出赔偿。
诉方未提出或定下具体的索赔金额。
根据《联合晚报》向法院查阅的诉方索赔书,林玉梅原本在ABC小贩中心卖炒果条,2000年左右找上沈强发,寻求他供应食品和教她经营烧烤鸡翅膀生意。
林玉梅一度因小贩中心进行翻新而迁移摊位,重返红山后把摊位租给一名男摊贩,自己只在摊位当助手。
当时,男摊贩与沈强发立下口头协议,只要红山摊位继续向沈强发采购鸡翅膀,就可使用男摊贩所建议的“忠邦旺”招牌。
男摊贩过后收山,摊位交回给林玉梅经营。
到了2013年,双方因为食品供应而起争执,林玉梅停止向沈强发采购鸡翅膀。
本案暂定下月7日进行审前会议
根据诉方的说法,林玉梅却违反口头协议,继续使用“忠邦旺”招牌,直至2018年2月底以前,才肯拿下忠邦招牌,换上现有的“ABC”招牌。
诉方认为,林玉梅恶意利用有忠邦字号的招牌来误导食客,让他们以为所购买的是正宗“忠邦发”鸡翅膀,自己则从中赚钱,她须为自己的行为对起诉人做出赔偿。
本案暂定下个月7日进行审前会议。(人名译音)
反指对方擅闯摊位偷换招牌
“ABC”变“忠邦旺”
在摊贩否认盗用商标,反指对方擅闯小贩摊位,偷偷撤换原有“ABC”招牌,强迫她以“忠邦旺”招牌开档,为此索讨制作与更换新招牌的1320元赔偿。
林玉梅在日前提呈给法院的答辩书中否认诉方的所有指控,她也道出自己的说法,与诉方的立场相差甚远。
林玉梅称,她向来是张挂“ABC烧烤鸡翅膀与沙爹”的招牌营业。岂料,在2013年1月至2月间,起诉人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下她的“ABC”招牌 ,以“忠邦旺”的招牌取而代之。换句话说,林玉梅并非张挂“忠邦旺”招牌的始作俑者。
她也称,自己过后尝试联络沈强发,请对方把原有的招牌还给她,但沈强发不肯。林玉梅的说法是,她在2017年8月就拿下“忠邦旺”的招牌,以新制作的“ABC”招牌取代。
她为此提出反诉,指责起诉人擅闯她的小贩摊位取走招牌,并要求起诉人赔偿她损坏原有招牌和制作新招牌的花费,数额为1320元。
辩方:“忠邦发”沙爹不好吃
合作关系2013年拉倒
林玉梅称,食客投诉“忠邦发”的沙爹不好吃,但沈强发坚持要以“鸡翅膀加沙爹”的配套供货,双方的合作关系在2013年7月份拉倒。根据林玉梅的答辩书,2013年7月,她通知起诉人,不想再采购“忠邦发”的沙爹,而只买鸡翅膀,这是因为食客们投诉“忠邦发”的沙爹不好吃。但起诉人坚持,鸡翅膀与沙爹是以配套方式供应给小贩,林玉梅不能只拿鸡翅膀,不要拿沙爹。
林玉梅说,她为此停止向起诉人拿货,改找其他供应商购买鸡翅膀与沙爹。
诉方称“忠邦发”鸡翅水准高
辣椒酱也是独家秘方
诉方称“忠邦发”品牌的鸡翅膀具高水准,全从巴西进口、大小也平均,能优化鸡肉在烧烤后的美味,配搭的辣椒酱也是独家秘方。
诉方在法庭文件中称,“忠邦发”享有好商誉,这是因为该品牌的鸡翅膀与童子鸡都从巴西进口,食物水平优质。
而且,“忠邦发”所售卖的鸡翅膀都属一样大小,以优化鸡肉在烧烤后的味道,摊位助手也会接受培训,学习如何烧烤出最美味的鸡翅膀。
同时,诉方也称,搭配“忠邦发”鸡翅膀的辣椒酱非常受欢迎,这是因为该辣椒酱是沈强发的妻子许佳叶自创的独家秘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