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叔在柔佛买房住,每日回新工作,通关时马国关卡官员却在他护照上写:“不能住马国”。柔佛州移民局:正在调查此事件。
社交媒体近日流传一则贴文和一张护照页面的照片,贴文写道,网民的叔叔是新加坡人,在马国柔佛买了房子,每天越堤回新加坡工作。
这名网民称,叔叔上周三(6月12日)返回马国时,在柔佛关卡被问为何日日进出柔佛,叔叔回答说自己住在柔佛,结果官员竟叫他卖掉柔佛的屋子,回新加坡住。
此外,官员还在他的护照页面上写下“不要住在马国”,意指他不能这么做。
网民因此不满质问,为何不能住,是否有规定注明外国人不能在马国买房住。
《新明日报》针对此事联系上柔佛州移民局,发言人证实已经联络上护照持有者,目前正在进行调查中。

社交准证非居留证
受访马国律师指出,社交准证并非居留证,阿叔或已触法。
根据外交部网站资料,国人可免签证进入马国长达30天,而上述护照的页面盖有社交准证的盖章。
记者联系上一名拥有20年经验的马国律师,他指出,社交准证可让狮城客到马国旅游,在规定期限内住上几天,但这并不表示可定居在马国。
“若大家都可随意居住,那他们和马国公民有何不同?”
加入“我的第二家园”计划 需11万流动资产
马国律师指出,外籍人士可申请加入马国的“我的第二家园”计划,官网显示,申请者需有至少11万新元的流动资产。
这项计划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外籍人士获得多次入境社交签证,以便长期居留在马来西亚。多次入境社交签证有效期限为10年并可以更新。
根据这项计划的官网资料,申请这项计划的条件就包括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资源,无需求职或向政府寻求支援就能在马国居住,50岁以下者须证明月入超过一万令吉(约3300新元)并拥有超过50万令吉(约16万新元)的流动资产,50岁以上者则需超过一万令吉的月入和超过35万令吉(约11万新元)的流动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