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背包留车上 Grab司机占为己有监3周

乘客将背包遗留在私召车上,司机起贪念占为己有,被判坐牢3周。(示范照)
乘客将背包遗留在私召车上,司机起贪念占为己有,被判坐牢3周。(示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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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司机开车载一家四口到机场后,发现对方遗留装有现款、手机和护照等财物的包包在车上,竟起贪念占为己有,欺骗公司没发现失物,惹祸坐牢三周。

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29日上午7时45分左右,地点在一辆由武吉巴梳路开往樟宜机场第一航厦的私召车上。涉案被告是48岁的私召车司机陈福才。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已移居新西兰的马国妇女魏侯莹(46岁)与丈夫及两名孩子一同乘搭私召车赶往机场,准备乘搭飞机回新西兰。

一家四口于当天早上7时45分左右抵达第一航厦,下车后直奔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女郎才惊觉随身黑背包不翼而飞,询问私召车公司不果后,还赶回住处寻找,仍不得要领。

调查结果揭露,被告司机发现有个黑色背包被留在后座地上,打开查看发现里头的物品后,无意物归失主。

当时落下的黑色背包有6本马国护照、3张马国身份证、2张出生证明、1张结婚证书、一台手机,以及不少现金,包括500令吉、200澳元以及500新西兰元,所有物品加起来共价值为1051.61元左右。

女郎曾拨电至私召车公司查看司机是否有物品遗留在车上,但被告却撒谎否认。

被告事后起了贪念,将物品占为己有后,径自将车子开往裕廊东购物商场,将部分外币兑换850新元。

不仅如此,他还贪得无厌地将一台灰色手机和黑色背包占为己有,将其余物品丢弃组屋垃圾槽。

警方于5月13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上门将被告逮捕归案,并当场起获赃物,包括了黑色背包、手机以及分别为21元1角新西兰元、39元3角澳元以及850新元的赃款。(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6月2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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