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岁老妇要求小儿子交出联名银行户头存款,后者不肯并反指母亲因丧失心智能力而遭长子摆布,为此向法院申请裁定母亲的遗嘱无效,不让长子获得母亲的大部分遗产,获得法院批准。
高庭法官认为,老妇并非自行决定上律师楼签下遗嘱与持久授权书等法律文件,而且当时她缺乏充分的心智能力来签署这些法律文件,为此老妇的遗嘱与持久授权书被宣判无效。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是在本月份发表判词,对这起涉及心智能力法令的案件做出裁决。判词没有揭露老妇的真实姓名,以及她的具体资产数额。
根据判词,现年89岁的老妇育有四名儿子与两名女儿,不识字的老妇没受过教育,只会说潮州话。尽管都是亲生子女,但老妇被指偏心长子与二儿子,对三儿子与幼子则态度不好。
2016年,老妇发起诉讼,要求幼子交出联名银行户头中的款项。老妇说,尽管是联名户头,但里头的存款都来自她,因此她要求关闭银行户头,并要幼子交出款项。
但幼子不肯,隔年也入禀法院,要求裁定母亲已失去心智能力,她在2016年所立下的遗嘱与持久授权书都无效,法院应另外指定代理人来处理老妇的资产事务。
在老妇于2016年所立的遗嘱与持久授权书中,她留两万元给小女儿、九名孙子孙女各得1250元,其余资产则留给长子,判词没有说明具体数额。同时,老妇也授权长子处理她的资产事务。
审讯期间,法庭传召不同精神科医生,来说明老妇的心智能力状况。综合各方证据,法官认为,有充分证据显示老妇在2016年间已失去心智能力,无法对自己的资产事务做出决策。
法官也指出,老妇并非自行决定上律师楼立遗嘱和制订持久授权书。就如她在庭上所说的,当时的情况是长子叫她签什么文件,她就照签。
说不清有几个女儿
老妇上庭供证时,完全不记得自己几分钟前所说的话,就连有几个女儿也说不清。
高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老妇上庭供证时的表现,反映了老妇已丧失一定的心智能力,包括无法记住和理解别人传达给她的信息。
例如,老妇对于自己几分钟前在证人栏上所说的话毫无记忆,或记不起休庭前律师盘问她的内容。她一会儿说自己有两个女儿,10分钟后又称不记得是有两个或四个女儿。
法官说,他明白一般人上庭供证时会感到紧张,这可能影响了证人的记忆力与表达能力,但老妇无法记起许多细节的表现,与一般紧张的证人不一样。
舅拒当代理人 媳妇幼女“接手”
法官指出,原本想委任与老妇关系好的弟弟为代理人,但后者拒绝接手,最终只好委任媳妇与幼女为代理人。
由于法院裁定2016年的持久授权书失效,长子就无法再被授予权力处理老妇的事务。幼子表示自己与妻子可以成为老妇的代理人,但同样没被法官接受。
法官指出,法院理应委任一名与老妇关系好的家人为代理人,而老妇的弟弟是合适人选,但后者可能因为年事已高,拒绝成为代理人。由于老妇的资产不算多,花钱去请专人来处理她的资产也不实际。
法官说,他最后决定委任老妇的幼女与媳妇为联名代理人,虽然媳妇与老妇的关系不算好,但这是最为折中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