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被指在巴耶利峇空军基地周围五公里内无牌操作无人机,今早在抵触航空条例罪名下被控上法庭,成为本地首个无牌操作无人机而被控的人士。
两名被告郑茂成(40岁)和陈俊源(37岁),由赢必胜律师事务所的陈俊良律师和黄国彦律师代表,他们庭上面控时神情镇定。
主控官林文义副检察司告诉法官,调查工作目前还在进行,控方要求法官展期四周,以便完成调查工作。
黄国彦律师问主控官,这是否预味着他的两名当事人会被加控,主控官表示无法置评。
法官听了控方和代表律师的话后,案展8月2日过堂。
两名被告是朋友,各面对一项控状。根据控状显示,陈俊源涉嫌在今年6月26日晚上大约9时,被指在没有申请活动准证的情况下,在靠近榜鹅域第128C座组屋的空地操作一款名为DBPOWER FPV,重量0.357公斤的小型无人机,作为休闲用途。
郑茂成涉嫌在同时同地,在没有申请活动准证情况下,操作另一款名为Bumblebee wrapped DJI,重量0.43公斤的小型无人机,作为休闲用途。
控状指两名被告操作无人机的空地,是在巴耶利峇空军基地周围五公里的范围内,因而触犯航空条例(Air Navigation Order)。
无人机的管制框架在2015年6月生效,公司企业和公众在使用无人机前须向新加坡民航局申请准证,除非无人机是作为休闲或研究用途,且重量不超过7公斤,并在室内使用。
准证分为两类,即业者准证(operator permit)及活动准证(activity permit)。
除了需申请准证,无人机不得在未经允许下飞入机场周围5公里的范围;在5公里以外则不得任意飞到超过200英尺的高度,或在禁飞区及危险地区飞行。
在法律下,初犯者的刑罚是罚款不超过2万元,重犯者的刑罚则是罚款不超过4万元,或坐牢最长15个月,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7月5日的《联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