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投诉说,建屋局没让湿巴刹经营者缴租金,为什么他们需缴租金给经营者,这样对他们不公平。租下整座湿巴刹的公司代表梁伟伦回答《联合早报》询问时,解释有关租金是用来建临时巴刹的部分费用,并指与个别摊贩的合约截至7月,合约结束前都可以收取租金,除非摊贩提早结束营业。
海军部湿巴刹在今年6月中关闭进行装修,建屋发展局提前两个月终止租户租约,租户也不必缴付租金。然而超过10名摊贩投诉巴刹经营者在5月和6月照常收租。
租下整座湿巴刹的公司代表梁伟伦(33岁)回答《联合早报》询问时,解释有关租金是用来建临时巴刹的部分费用,并指与个别摊贩的合约到7月截止,合约结束前都可以收取租金,除非摊贩提早结束营业。
兀兰6道678A号海军部湿巴刹有约20年历史,上月中湿巴刹开始进行翻新工程,为期10个月。
超过10名摊贩前晚聚集在海军部村庄(Kampung Admiralty)开会,对翻新前的租金问题提出疑问,并商讨对策,打算向巴刹经营者讨回一个半月租金。
水果摊贩吴健满(52岁)告诉记者,经营者向建屋局标下湿巴刹,因此经营者管辖租金等事物。
“建屋局官员4月告诉我们,5月起就不用交租金,不过经营者却照样向我们收租直到6月中湿巴刹关闭。”
超过10名摊贩不打算在翻新后的巴刹继续开档,一些摊贩为此拒绝还租,但经营者被指直接从押金扣除租金。以吴健满为例,他在巴刹内的两个摊位只开业至5月底,1万8000元的押金遭扣除一个月半约1万3700元租金和水电杂费后,只拿回4300元抵押金。
“建屋局没有让经营者缴付租金,为什么我们还需缴付租金给经营者,这样对我们不公平。”
负责湿巴刹的公司代表梁伟伦说,翻新工程为期10个月,若摊贩10个月内无法营业会面临庞大损失,公司基于这个考量,决定自费约40万元建临时湿巴刹,让摊贩可以继续营业。
“我们在5月初才得知不需要缴付租金给建屋局,但公司经商讨后决定仍向摊贩收取租金,因为公司需承担这一个月半的水电费和清洁费,而且收取的租金也作为兴建临时湿巴刹的部分费用。”
他也说,原本有30个摊位,但因空间有限,只有17个摊主能在临时湿巴刹营业,目前共有22个摊贩会在湿巴刹翻新后回来营业。
至于仍向不打算翻新后继续营业的摊贩收取5月和6月租金,梁伟伦表示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向全部摊贩统一收租,并指与个别摊贩的合约到7月截止,合约结束前都可以收取租金,除非摊贩提早结束营业。
建屋局将与各方合作解决问题
建屋局指出,早前已通知所有海军部坊的租户,会在4月底终止租约,包括巴刹租约,不过巴刹经营者上诉后,该局允许巴刹营运至6月16日。
“我们从今年5月起就没有向所有租户收租,包括经营巴刹的租户。”
虽然建屋局并没有参与巴刹老板和摊贩之间所拟定的租约,不过该局将继续和涉及租金风波的各方合作,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