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内幕资料买卖股票赚差价 三人七年牟利逾800万元被判坐牢

基金管理公司的两名交易员和股票行一名股票经纪串通,利用内幕资料在买卖股票和差价合约的交易中牟利,在七年内估计赚取806万9000余元,被判坐牢。(档案照)
基金管理公司的两名交易员和股票行一名股票经纪串通,利用内幕资料在买卖股票和差价合约的交易中牟利,在七年内估计赚取806万9000余元,被判坐牢。(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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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的两名交易员和股票行一名股票经纪串通,利用内幕资料在买卖股票和差价合约的交易中牟利,在七年内估计赚取806万9000余元,触犯证券与期货法令,昨天全遭严惩,被判坐牢。

本地首起“抢先交易”

这是本地第一起因“抢先交易”(front running)遭提控被治罪的局内人交易,两名交易员梁志伟(50岁)和杜周良(43岁)分别面对115项和111项控状,各被判坐牢36个月和20个月,面对107项控状的股票经纪伊锡平(50岁)则坐牢30个月。

法官昨天(7月10日)下令分别充公梁志伟、伊锡平和杜周良大约31万元、77万元和135万元款项。这三笔钱是金融管理局在调查过程中起回的。

被告梁志伟和杜周良案发时是首域投资新加坡公司(First State Investments,简称FSIS)的高级股权交易员,而被告伊锡平案发时是大华继显的股票经纪,他和梁志伟是大学同学。三人案发后离职。

FSIS是一家跨国基金管理公司,为客户提供基金管理和投资服务。他们无权提供订单资料给伊锡平。

2007年3月,梁志伟和伊锡平进行“抢先交易”计划,杜周良于2008年8月参与计划,三人平分利润。

据案情,梁志伟和杜周良给伊锡平提供公司预定订单的机密资料,伊锡平利用个人交易户头买卖同一个股票,一般上会在FSIS下单之前,从中牟利。

有关资料包括FSIS的订单性质(如买入或卖出)、订单大小、订单价格范围与价格顶限、股票买卖时间,以及FSIS将会完成订单的时间。

由于FSIS股票交易量很大,对股价影响很大,在FSIS的交易量导致股价上升后,伊锡平卖掉股票赚钱。

一般上,三名被告买卖的数量少过FSIS的数量,以免对市场造成很大影响,避免引起怀疑。

在2007年3月至2014年5月间,三人买卖的股票包括新加坡与外国股票。他们通过“抢先交易”赚取的利润估计773万元6290元,这些利润存入伊锡平的银行户头,由他分配后转账到梁志伟和杜周良的户头。梁志伟和伊锡平各赚取268万5625元,杜周良的利润大约236万5040元。

案情显示,杜周良也利用FSIS预定订单的内幕资料,从差价合约(Contracts for Differences)交易中赚取27万3000余元,伊锡平利用梁志伟和杜周良提供的资料,从差价合约的交易赚取5万9000余元。

主控官韩义副检察司说,两名交易员违反企业诚信,他们是大型跨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交易员,相关的预定交易资料会影响市场,这类资料属于高度机密。

主控官指,两名交易员滥用职权,他们的行为违反专业诚信。

他说,三名被告因为贪心,有计划地在七年内犯案,赚取806万9000余元巨额利润。他们高度预谋犯案,案件不易侦查。基于他们的罪责,刑罚须具有阻摄作用。

唐志勤律师求情说,事发后,三名被告失去工作,他们的妻子得出去工作养家,他们以后也不可能在金融界工作,他们在这段期间感到沮丧,承受很大压力。他们后悔万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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