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登报征富男友 遭讽“以为是林志玲”

女子周六在《联合早报》刊登征友广告,条件苛刻被不少网民冷嘲热讽。
女子周六在《联合早报》刊登征友广告,条件苛刻被不少网民冷嘲热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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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另一半,女子在报纸登征友广告,还不惜将电话号码公开。然而,她对“终身伴侣”提出的苛刻条件包括要有楼有车,却引来网民一顿嘲讽:“她以为她是林志玲!”

这则于上周六(7月13日)刊登在《联合早报》分类广告的征友启示,因与一众汽车买卖广告排在一起,且版位较大,十分引人注意。

广告刊登者是一名44岁的本地永久居民,她自称五官端正,身高1.67公分,体重55公斤,经济独立,同时还拥有本地大学文凭。

女子对另一半的要求也不低,列明要找新加坡华人或永久居民,年龄介于40至53岁,身高要1.75公分以上,大学学历,有车,至少住公寓,收入还要万元以上。

广告在最醒目位置刊登了女子的电话,看来勇气十足,但似乎是害怕遭到骚扰,她也在文末阐明:“非诚意及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扰。”

征友广告一经发布,并被多个社交媒体平台转载,立刻引来网民热议,不少人认为女子年龄大却要求多多,对其冷嘲热讽,甚至还有人嘲讽她已是“大龄剩女”却还异想天开,“以为自己是林志玲”。不过,也有冷静的网民提出建议,指拥有如此条件的男性应该会选择年龄更小的女性,或是已经结婚,征友女子若不降低要求,寻终身伴侣之路显然会困难重重。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7月16日《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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