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菲律宾籍女佣协助放高利贷的男友,借钱给在本地当女佣的同乡,向她们收取20%的利息,结果与男友双双落网。她星期二(7月16日)认罪后被判坐牢八周和罚款6万元。
被告雪莉(45岁)面对八项协助非法放贷,抵触放贷人法令控状,法官在她认罪后判刑。由于她无力支付罚款,因此得多坐牢六周替代。
被告在新加坡工作大约11年,认识一名60岁男子陈文德(译音),两人后来成为男女朋友。
据案情,陈文德的一名菲律宾朋友经营放贷生意,他在2017年7月接手朋友的生意。由于对方有六七个人的债还没有收回,因此陈文德支付对方2000元。这些人都是在本地工作的菲律宾女佣。
陈文德接手后扩展业务,借钱给更多菲律宾女佣。他专门在乌节路的幸运商业中心进行非法放贷活动。借贷者须将工作准证和护照复印本给陈文德。
陈文德每次放贷数额不超过500元,利息20%。女佣借500元,他只给对方400元,100元当作是第一期期款。除非对方全数归还,否则每个月须偿还100元。
很多时候,一些女佣因为无法还债,继续偿还100元。有一名女佣在2017年7月借了500元,只拿到400元。她因为无法偿还债务,从2017年7月到今年4月之间,每个月偿还100元。
案情显示,被告和陈文德在2012年开始交往。她在2017年7月便知道陈文德经营放贷生意。每次休假,通常是在星期天,她会陪陈文德去幸运商业中心放贷。
有时,被告也协助陈文德放贷给同乡,并且向她们收债。一些时候,陈文德放贷或收债时,她替陈文德把风。
从2017年7月到今年4月间,被告协助陈文德进行非法放贷活动,借500元给一名同乡,向七名同乡收取100元期款。警方是在今年5月12日在幸运商业中心逮捕被告和陈文德。陈文德也已被控上法庭,案件在处理中。
根据案情,被告声称基于她和陈文德的关系,才协助陈文德。陈文德从未给她金钱酬劳。
古达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很后悔,她当时并没有想到后果。被告是个外国人,并不清楚自己会因为这样违犯法律。被告也是受害者。
律师说,被告和丈夫分居,她有两个儿子,为了养家到新加坡工作。她知道错了,请求法官轻判。
女佣借贷问题严重,根据媒体报道,外国人借贷人数两年半来超过12万人次,社工保守估计目前有四分一或约6万名女佣借高利贷。
为此,律政部日前宣布收紧外国人借贷条例的多个措施,包括雇主可申请禁止女佣向放贷商借钱、女佣最多只能借500元、不能针对女佣等弱势群体打广告和互相介绍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