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两子女在申请遗嘱验证时,没有把公寓列为亡父的遗产项目,因为认为公寓该由其中的联名人卓阿宝(即他们的母亲、陈蔡裕的前妻)独自继承。来自中国上海的第二任妻子陶莉,指公寓其实只属于陈蔡裕,向高庭提出申请,把陈蔡裕的前妻和两名遗产管理人列为答辩人,最终打赢官司。
育有两名子女的承包商,与妻子离婚时,同意付对方6万元,让她把所联名的公寓权益转移给他。承包商后来与另娶的外籍女子同住公寓,却一直没付款给前妻,公寓继续处于“与前妻联名”的状态,后来承包商过世引发官司,最终外籍妻子可得公寓的一半权益,两子女均分另一半。
2018年6月,约57岁的陈蔡裕在没立遗嘱的情况下,心脏病突发身亡,两子女陈依婷和陈宇炫成为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