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夫妇离婚:母索女儿生活费 年花千元买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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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再娶,得养两个家,为此要求下调供养女儿的生活费金额,被前妻指责为“咎由自取”。(档案示意图)
离婚男再娶,得养两个家,为此要求下调供养女儿的生活费金额,被前妻指责为“咎由自取”。(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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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越洋留学读医科,大学教授母亲要求前夫调高给女儿的生活费近一倍,女儿每年花千元买新包包的开销也计算在内。但高庭法官反而建议,上网花100元就可购得时髦与耐用的包包,并指母亲所索讨的金额过高。


根据这份本月发表的高庭判词,这对离婚男女分别是加拿大与新西兰公民,两人在新加坡的大学当教授,男方年薪50万元,女方则每年赚23万余元。


两人离婚后,法庭在2014年10月发出庭令,由男方每月支付2500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生活费,包括她的学费、医药费和音乐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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