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9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在本地售卖象牙及其制品,违例者可被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兼施。
国家公园局星期一(12日)发文告宣布,这项禁令生效后,将不允许任何象牙在本地售卖,商家也不能公开展示象牙和象牙制品。
在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法令下,违例者每件象牙制品的罚款额为1万元,罚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或坐牢最长1年,或两者兼施。
持有象牙的个人或公司可选择留作收藏,或将存货捐给学校或机构为教育用途。
目前因教育或宗教原因而公开展示的象牙,以及个人私藏如象牙制作的乐器或鸟笼等将不受禁令影响,可继续在公共场所使用。
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CITES)缔约国,该协议要求各国确保贸易不会对濒临灭绝的野生动植物种构成威胁。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濒危物种名录,非洲象属于易危物种。
我国上个月破获历来最大规模象牙走私案,执法人员起获132袋象牙,重量约8.8公吨,市值约1760万元。据估计,这些象牙来自近300只非洲象。
政府从2017年开始向民众、非政府组织和象牙零售商等利益相关者收集对这项禁令的反馈和看法。
政府去年底也通过民情联系组(REACH)向公众咨询,超过9000名受访者中有99%对实施全面禁令表示支持。当时的农粮兽医局也在咨询期间访问了本地35名象牙零售商,他们多数的象牙存货不多,并且对禁令有所了解。
这项禁令有望加强对野生大象的保护力度。欲知详情,可上网至https://www.nparks.gov.sg/biodiversity/cites/domestic-trade-ban-in-ivory。需要公园局协助处置象牙存货的公众也可电邮cites@nparks.gov.sg。
《联合早报》记者走访一些有售卖象牙制品的商店,一名不愿具名的店主指出,他多年来从中国和泰国等国家收集了约200多个象牙雕刻品,但由于家人对象牙不感兴趣,因此他把一些雕刻品放在店里售卖。
他说,这些象牙雕刻品属于他的个人私藏,商店也不是以售卖象牙制品为主,因此相信将在禁令实施后停止售卖。
世界自然基金会也对全面禁令表示赞同,并指实施禁令及强而有力的执法是关闭本地象牙市场的成功关键,其中包括管理在本地的象牙库存,以避免导致其他国家的供应或需求增加。该基金会也希望我国这一举动能够促使更多东南亚国家开始对国内的象牙市场采取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