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桥金铺抢劫案其中两名嫌犯星期六(8月17日)通过视像系统在“共谋抢劫”罪名下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以及不超过六下鞭刑。
宏茂桥10道第574座组屋福昌玉器金庄,星期三(14日)下午4时被穿着深色外套、头戴头盔的男子劫走10万元金饰,男子之后开车逃走。
涉及抢劫案的三名劫匪分别为贾格德思(M Jegatheesh,27岁)、温拉玛尼(Veeramani,36岁)和撒拉文冉(Sharavindran,30岁)。贾格德思前天下午就已被控,他早前曾犯下七起刑事案而被控,并以1万5000元被保释在外,此次抢劫金店是在保释期间干案,因而再加控一项抢劫罪。
温拉玛尼和撒拉文冉则星期六被控。控状显示,撒拉文冉犯案累累,早前被控29项控状,屡次因收受赃款、蓄意伤人和加入私会党等被控。他被指在2001至2004年8月31日,以及2004至2006年期间,加入一个名为“Sar Ji”的私会党。2008年他投靠另一个私会党,并于2017年5月因在宏茂桥一带持有私会党旗帜被控。
他也屡次在芽笼一带伤人被控,并不止一次因靠妓女收入为生,在妇女宪章下被控。
警方星期五召开记者会公布起获赃物,其中包括300多件金饰,以及嫌犯犯案时身穿的长衣长裤、手套、鞋子和电单车头盔等,并透露此次破案关键主要靠闭路电视影像。警方调阅了大量的闭路电视画面,才成功追踪到三名嫌犯的下落。
另外,福昌玉器金庄被劫后还未恢复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