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告情妇追讨 200万爱的礼物

蒋雅雯(右)称涉案金额是富商送的“爱的礼物”。(梁麒麟摄)卓永定(左)起诉蒋雅雯要求索回之前给她的二百万元。(梁麒麟摄)
蒋雅雯(右)称涉案金额是富商送的“爱的礼物”。(梁麒麟摄)卓永定(左)起诉蒋雅雯要求索回之前给她的二百万元。(梁麒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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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与女房屋经纪搞外遇,被指曾承诺她生女儿就赏她200万元,岂料被正宫发现,不顾情妇已有孕,反过来起诉她追讨200万元“爱的礼物”。

诉方是55岁富商卓永定,他是3间资源回收公司的董事和主要股东,他起诉的是33岁女房屋经纪蒋雅雯,要向她追讨200万元款项。案件今早(8月19日)开审。

根据开庭陈词,富商称在2016年11月因一个房屋买卖认识蒋雅雯,两人隔月开始搞婚外情,不过这段感情只维持5个月,富商在2017年4月与情妇分手。

富商声称,他在2017年3月24日,与情妇签了一份价值200万元的借贷合约,因此要向对方索回这笔款项。

不过,情妇否认富商指控,称借贷合约是幌子,这笔钱其实是“爱的礼物”,富商不能在两人分手后后悔或改变注意来追讨。

富商在2017年4月初告诉情妇,妻子不信借贷合约是真的,开始为难他。

就在同一个月19日,情妇发现自己怀孕,富商还在4月28日发简讯给她说:“有了就好!有钱、有房子、有店屋和孩子,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知足就是幸福。”

但他从5月12日却开始闹失联,并在6月13日向她发出索偿信,展开这起诉讼,而她随后在6月28日流产。

情妇指富商始乱终弃没有信用,答应与她组织家庭,还要买房子送她,搞大她的肚子后却翻脸不认账,否认骨肉是他的,却又不肯去做DNA检验。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8月19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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