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踏板车 35岁男撞伤台女游客监一周

被告(右二)在唐城坊的出口处骑电动踏板车撞伤一名台湾女游客,事发后被警员问话。(档案照) 被告杜志伟要向高庭上诉。(海峡时报)
被告(右二)在唐城坊的出口处骑电动踏板车撞伤一名台湾女游客,事发后被警员问话。(档案照) 被告杜志伟要向高庭上诉。(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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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男子在牛车水地铁站外靠近唐城坊的出口处,骑电动踏板车撞伤一名台湾女游客,今早被判坐牢一周,他的电动踏板车也被下令充公。

被告杜志伟面对一项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控状,他是在审讯罪成后被判刑。他不服所判要针对判决和刑罚上诉,目前以1万5000元保释等候上诉。

法官下判时说,最近个人代步工具引起的问题,令许多人关注。在2017年和2018年这两年间,共有228起涉及个人代步工具的意外,其中196起造成受伤。

法官说,案发当天下着雨,地面湿滑,人行道很多行人,被告应该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骑电动踏板车会有危险。他应谨慎,放慢车速,甚至下来推车。

法官指被告的罪责属中等到高度之间,法官说,类似行为鲁莽罪行,如果认罪,刑罚是坐牢一周。被告的案件审讯,不应获得折扣。

法官判刑后下令充公被告的电动踏板车。

被告要上诉,申请暂缓执行刑罚,控方要求将保金增至2万元。但法官基于被告没有潜逃风险,将保金定为1万5000元。

伤者梁元佳(45岁)与丈夫和11岁的女儿来新加坡旅游,去年1月26日下午大约3时许,伤者和家人从牛车水地铁站走出来。当时,天下着雨,地面湿滑,靠近地铁站出口有很多行人。伤者边走边看手机。

与此同时,被告骑着电动踏板车驶来,时速是13公里到15公里,结果从后面撞到伤者的脚后跟,导致伤者倒地,后脑撞地。(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8月19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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