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马国VEP若只针对新加坡车辆 我国考虑奉陪

马国10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VEP系统,从长堤及第二通道关卡入境的新加坡车辆到时都必须拥有“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VEP-RFID)标签”。(档案照片)
马国10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VEP系统,从长堤及第二通道关卡入境的新加坡车辆到时都必须拥有“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VEP-RFID)标签”。(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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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马来西亚政府只针对新加坡车辆实行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措施,我国政府将考虑做相应跟进。

马国媒体报道,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星期一(9月2日)指出,马方当局将先在与新加坡边境的关卡落实VEP系统,并还在探讨在马国与泰国、印度尼西亚及文莱边境关卡落实这项系统。

新加坡交通部针对上述谈话受询时指出,马国政府今年较早前宣布在所有的关卡边境实行VEP措施,包括与新加坡边境的关卡。

交通部说:“不过,根据《星洲日报》于9月3日的报道,马国当局的最新言论没有指明它是否将在泰国、印尼及文莱边界实行VEP制度,以及将在同新加坡边界关卡实行措施后的多久,才在其他关卡实行。”

交通部强调,如果马来西亚政府只对新加坡注册车辆实施VEP措施,新加坡将考虑做相对的回应。

马国外交部今年4月宣布,从10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VEP系统,从长堤及第二通道关卡入境的新加坡车辆到时都必须拥有“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VEP-RFID)标签”。

声明表示,VEP系统将分三阶段落实,首先是马新边界,再来是马泰边界,最后是马国与文莱和印尼边界。根据条例,VEP是由陆路交通局所发出,并可通过陆交局网站https://vep.jpj.gov.my注册。

这项措施全面落实后,只有已注册VEP的车辆才能入境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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