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东强奸53岁“妈妈桑” 父母求情盼代儿坐牢

17岁少东网上召妓被爽约后怀恨在心,设计抢劫又强奸53岁“妈妈桑”,今早被判罪成。(示意图)
17岁少东网上召妓被爽约后怀恨在心,设计抢劫又强奸53岁“妈妈桑”,今早被判罪成。(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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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东网上召妓被爽约后怀恨在心,设计抢劫又强奸53岁“妈妈桑”,今早(9月16日)被判罪成,父母亲笔689字求情信呈堂,还盼能代儿坐牢。

抢劫和强奸案发生在2017年10月2日,晚上10时05分至10时39分间,地点是义顺一带的一组屋单位内。

被告施立泉事发时17岁,他被控11项控状,包括抢劫、强奸、偷窃等,控方以其中三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受害者则是名53岁“妈妈桑”。

他的代表律师随后求情表示,被告及父母都各写了英文求情信,盼法官能从轻发落。

根据双亲的689字的求情信,他们对儿子的行为十分愤怒,但也因教子无方而自责。

两人因常年在马国工作,未能陪伴儿子,殊不知对方结交了损友,直到东窗事发,儿子被还押,他们才感到空虚迷茫。

他们说每日都痛苦万分,也无人可倾诉,还曾妄想能代儿坐牢。两人也表示儿子保释后,一家人尽量互相陪伴。

父母写道,儿子过去两年来已深刻反省,有悔改之心,他们也已为儿子规划坐牢和出狱后的生活,包括支持儿子在服刑期间继续读书,改正态度和观念,以便重新融入社会。

被告在求情书中也附和了父母的说法,表示自己对于造成受害者和父母的伤害感到很抱歉,这次事件犹如当头棒喝,他盼能改过自新,让他完成“N”和“O”水准。(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9月1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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