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透露,因子女没有供养而向建屋局申请租赁组屋者,有些是因家暴、和子女关系疏离等问题,所以希望搬出自住,但大多数是因为和孩子同住时产生冲突。
大儿子嫌家里地方太小,小儿子家没有多余的房间,跟女儿又因钱反目,八旬老夫妻无处落脚,最后只好向建屋发展局申请租赁组屋。
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本月初书面答复宏茂桥集选区议员颜添宝的国会提问时透露,建屋局从2016年至今年5月间,收到约2600份因子女没有供养而提出的租赁组屋申请。其中,约560份申请获批。
部分申请者是因家暴、和子女关系疏离等问题,所以申请租赁组屋以搬出自住,但大多数是因为和孩子同住时产生冲突。
上述不愿具名的八旬老夫妻便是一个例子。据建屋局透露,老夫妻的三个孩子各有一间组屋。老夫妻原本和长子一家同住五房式组屋单位,但常因地方不够用等问题起争执。幼子的家没有多余房间可让老夫妻住,他们又因钱财问题与女儿不和,不愿与女儿同住。
老夫妻今年5月提出申请,要求租住租赁组屋。社工经评估,认为老夫妻的确没有其他去处后,建屋局批准了他们的申请。
建屋局在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租赁组屋主要是帮助没有其他住宿选项,又没有家人可以依靠的困苦家庭。建屋局会个别评估每个申请者的情况,并与家庭服务中心和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密切合作,确保所有申请者获得协助,有地方落脚。
黄循财在书面答复中鼓励申请者先找家庭服务中心帮忙调解。如果还是无法与子女言和,而子女也没有能力帮助父母另觅住处,建屋局会帮助年长者入住租赁租屋。
在国会提问的颜添宝告诉本报,议员们不时都会碰到这类个案,而最近就有一对老夫妇向他求助。老夫妻卖掉了自己的组屋,出钱帮儿子买公寓,怎料两老与儿媳不和,最终被赶出家门。
颜添宝说:“有些求助者的子女其实有足够财力,不但是专业人士,而且还住高级公寓。将自己的父母赶出家门的确很不应该,不过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能做的只是尽量调解,必要时帮忙向当局陈情。”
社服中心:与驱赶父母相比 要子女搬走案例更多
触爱家庭服务中心经常会接到年迈父母和子女因冲突不愿同住、寻求辅导的案例,而这些个案正逐年增加,不过更多是成家的子女被要求搬出,年迈父母被赶出家门的情况较少。
中心资深辅导员陈汉锡受访时说,两代人的思想、对生活的期望,甚至是语言上的差异越来越大,以致相处容易同住难。摩擦起因包括全职就业的媳妇不愿做家务、家中事务应由谁做主、年轻一代希望有更多隐私等。加之年轻人更常以英语沟通,与只懂中文或方言的长辈容易发生误会。
为了减少冲突,关怀辅导中心首席治疗师卓佳敏通常会建议双方定下具体规则,细至谁几点看电视、洗衣、用厨房都要划定界线。“听起来很可悲,一家人需定下这许多规则,不过这能帮助减少冲突,至少可以让双方继续同住。”
要解决这类家庭纠纷,需要全家人的参与,以便为家中两老找到最适合的住宿安排。不过卓佳敏指出,愿意全家一起接受辅导的个案少之又少。她在辅导中心的13年里,也只见过10多起这类辅导案例。更多时候,只有其中一方愿意接受辅导,所以辅导员能做的也就很有限。
其实在很多家庭里,子女婚后是否适合与父母同住早在子女婚前已可见端倪。陈汉锡透露,参与触爱家庭服务中心婚前预备班的年轻情侣中,至少七成一早就表态无法与父母同住。
陈汉锡说:“与长辈同住才算孝顺的观念已未必适宜,孝顺有多种形式,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如果搞得一家人整天明争暗斗,同住反而更不孝。”
但这不代表子女应该弃父母于不顾。陈汉锡认为,如果真的无法同住,子女有责任共同出钱买房安顿父母并尽赡养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