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遭电动踏板车撞致脑损 夫索偿37万

陈乃杰去年被判100小时社区服务令及两周短期拘留令。(档案照)
陈乃杰去年被判100小时社区服务令及两周短期拘留令。(档案照)

字体大小:

56岁妇女遭电动踏板车撞致脑损,丈夫如今代她入禀高庭,索偿近37万元。

这起意外事故发生在2016年9月17日早上10点09分,地点在巴西立1街一带的巴士站附近。

根据《新明日报》去年7月的报道,脑受重创的洪柳娇无法说话也无法自理,上厕所都有问题,和丈夫梁伦华(56岁,散工)只能靠比手画脚沟通,但情况已逐渐改善。

因丧失心智能力,梁伦华上个月中代表妻子,通过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的义务律师入禀高庭,向20岁的肇祸骑士陈乃杰(译音)索偿。

escooter_30092019_Medium.jpg
非涉案电动踏板车(档案照)

根据《新明日报》掌握的法庭资料,诉方指骑士以时速十四到十五公里的危险速度行驶,期间还违反制造商的指示,车上载着另一人,又没及早鸣笛提醒巴士站的行人,结果导致洪柳娇身心均受重创。根据规定,在行人道上行驶,个人代步工具的时速最高10公里。

医疗报告就显示,洪柳娇脑受重创、神经状态不佳、后半辈子的衣食住行都需要监督和帮助,出门在外都是以轮椅代步。

此外,她无法遵从简单指示、没法分别早晚、身在何处、人、地址、生日、甚至连有几个孩子都不知道,口齿也不清晰。

有鉴于此,诉方就洪柳娇余生的医疗和护理开销索偿,总额约36万4645余元。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9月30日的《新明日报》。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