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者家属或看护可上网申请代理简单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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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司法法院为家事申请综合管理系统(iFAMS)增添新的电子申请功能,为想申请成为失智者代理人的家属或看护者,简化代理权申请程序。(海峡时报)
家事司法法院为家事申请综合管理系统(iFAMS)增添新的电子申请功能,为想申请成为失智者代理人的家属或看护者,简化代理权申请程序。(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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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或看护者想成为失智者的代理人,以代为处理如提取失智者的银行存款以支付日常生活费等较简单的事务,如今可通过家事司法法院的网上申请平台提出申请,过程更简化快捷,费用也可减少。


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王少凌星期三(10月2日)在家事司法实务论坛上致开幕辞时宣布,家事司法法院的家事申请综合管理系统(integrated Family Application Management System,简称iFAMS)增添三项新的电子申请功能,当中包括一项名为“心智能力法令”(iFAMS Mental Capacity Act,简称MCA)的申请功能,可显著简化大部分在心智能力法令下的代理权申请程序。另两项新功能与解决赡养费争议和支付赡养费证明有关。


家事司法法院前年推出iFAMS网络平台,让个人保护令和赡养令申请程序得以简化。王少凌说,iFAMS增添三项新功能,是家事司法法院方便人们使用法庭服务工作的一部分。她指出,目前在心智能力法令下申请代理权的案例中,其中六成至八成预计可通过“iFAMS MCA“管道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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