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所办活动只是“讨论会” 范国瀚对没申请准证办公共集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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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没有申请准证办公共集会而被判罚款3200元,公民社会运动人士范国瀚不服所判提出上诉。(档案照)
因没有申请准证办公共集会而被判罚款3200元,公民社会运动人士范国瀚不服所判提出上诉。(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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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没有申请准证办公共集会而被判罚款3200元,公民社会运动人士范国瀚不服所判,星期五(10月4日)上午通过律师向高庭提出上诉。辩方指范国瀚所办的活动只是一场讨论会,不符合“公共集会”的定义,参与演讲的香港社运人士黄之锋也没有鼓吹民众不服从的思维。


高庭法官蔡利民认为,由于本案涉及重要的法律问题,他将花时间考虑控辩双方的陈词,日后才做出裁决。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被告范国瀚(39岁)被指举办公共集会,邀请香港社运人士黄之锋当主讲人,却没有依法申请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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