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由吴慷仁饰演的无偿服务律师为弱势群体发声,角色形象深入民心。在新加坡,贫困者也能透过许多无偿(Pro Bono)管道,获得法律援助。自2013年起,新加坡国立大学和新加坡管理大学的法学院,规定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20个小时的无偿服务,好让学生早点接触这个概念,了解到课堂以外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回馈社会的精神。


本期《说法识法》邀请国大法学院无偿服务与法律实践教育中心联席主任林丽婷副教授,以及新大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永昌教授,分享两所大学推动无偿服务,让学生有不同学习经验的心得。


计划跨领域合作扩大服务范围


把“被动”变成“主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希望让学生对无偿服务有不一样的体会,并计划与其他学院如医学院的学生合作,展开跨领域的无偿服务。


国大法学院在2012年设立法律援助服务办公室,规定法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20个小时的无偿服务,并将无偿服务定为大二课程,让学生能在建立一定的法律基础后接触无偿服务。


不过,法学院无偿服务与法律实践教育中心联席主任林丽婷副教授1990年代初期在国大念法律系时,就已有学长和学姐开始进行无偿服务。


她受访时说,无偿服务在法学院有悠久的历史,许多学生在念书期间已经踊跃参与无偿服务。


“在我的印象中,当时已有学生自动自发组织和举办无偿服务活动,帮助有需要的人。”


林丽婷副教授指出,法学院学生能通过许多不同管道和计划参与无偿服务。例如,参与由学生会主导的无偿法律服务学生组和司法正义学生会,或者参加无偿服务与法律实践教育中心的计划。


学生会主导的无偿服务,包括举办法律讲座、到非政府组织实习,帮助有需要的客工,以及与年轻人合作,到不同学府举办讲座,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


无偿服务与法律实践教育中心的计划,则包括到小额索偿庭、刑事档案处及家事法庭,协助有需要的公众填写文件,以及到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协助客工向雇主索取未支付的薪水等。


中心通过这一系列活动,让国大学生走出课堂,学以致用,更好地帮助需要法律援助的公众。


主动找需要帮助者


林丽婷副教授说,法律系学生平均进行50个小时的无偿服务。“我们让学生尽早完成须履行的无偿服务职责,这除了是要让学生接下来能参与自己感兴趣的活动,也同样希望激起学生继续投身无偿服务的热情。”


林丽婷副教授指出,一些人以为提供无偿服务是“被动”的做法,例如只不过是到法律诊所(legal clinic)等候上门求助者,但学院一直以来都希望学生能“主动”到校外寻找援助对象。


她坦言,学生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明显负担得起法律咨询的公众,但这些人会认为他们应该获得无偿服务。“通过这样的过程,学生可以认识到无偿服务的精神,并学会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


她指出,学院一直致力于创新,并寻找推广无偿服务的新管道。“我认为接下来若可行的话,我们也可以与其他学院,例如医学院的学生合作,展开跨领域的无偿服务。”


无偿服务可提升学生沟通能力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扩大无偿服务的管道,让学生参与不同类型的服务,包括协助严重智障孩子的家长或看护人向法庭提出担任代理人的申请,以及协助疗养院了解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帮助它们处理庞大的数据。


新大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永昌教授受访时说,法学院希望通过无偿服务,让学生接触到课堂上无法教导的知识,并学会如何回馈社会。


所有新大学生毕业前都须参与至少8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法学院则规定其中20个小时必须是无偿服务。


陈永昌教授说,今年7月毕业的学生平均完成近45个小时的无偿服务,但这些只是院方记录的无偿服务时间。


“一些学生在完成所需的20个小时后,也会参与其他无偿服务,只是没记录下来而已。”


陈永昌教授接着说,学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后就能够参与无偿服务,多数人都非常支持并积极参与。


他认为,无偿服务是学习法律的一部分,因为这会教导学生如何与其他人沟通,并培养他们回馈社会的精神。


“学生也会在过程中接触到法律的不同层面,认识到一般人可能面对什么样的法律问题,从而协助他们。”


目前,新大法学生能参与无偿法律服务中心的不同计划,如法律诊所。另外,法学院也与国家法院等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的机会,安排学生为不同群体说法、释法,比如到乐龄活动中心,向老人家讲解立遗嘱等课题。


为了开展更多无偿服务管道,今年1月上任的陈永昌教授透露,法学院已准备推出一系列不同的项目,包括举办“无偿服务计划”的比赛,让学生自动自发,提出想做的无偿服务活动。


参与代理人申请计划 助家长成为特需孩子代理人


“重要的是,除了满足一定的法律需要,我们也看重参赛计划的可持续性,也就是计划能否传承下去,让往后的学生也能参与其中,继续帮助有需要的人士。”


另外,新大也会在国大法学院的协助下,参与代理人申请计划,协助有严重智障孩子的家长或看护人向法庭申请成为孩子的代理人,负责孩子的财务和生活。


他说,法学院也会与不同的疗养院合作,协助疗养院了解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帮助它们处理庞大的资料。